怎么回事?
什么时候发现的?
那人抖着声音说,
我们放风回来没多久,他说去拿东西蹲在拐角半天没动静,我们以为他装死。
其他人也跟着附和,
置物架在挡着
貌似说下去也觉得有些不合理了就没再继续说下去。
一个大活人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死了,他们居然不知情,说出去估摸也没人相信。
许是担心王砚舟也不会相信他的说辞,所以那人很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片区分局的法医还没有走远,所以接到电话很快就折回。
尸检速度也很快,十来分钟后法医扯下口罩,冲王砚舟说道,
尸表勘验结论,死者是自缢身亡,排除他杀和意外。
脖颈上的勒痕是典型的自缢形成的,两边对称且深浅一致,边缘有皮肤擦伤,和毛巾的纹理吻合。
而且脖颈处没有挣扎造成的凌乱擦痕,指甲缝里也只有墙皮,没有他人的皮肤组织和衣物纤维。
还有尸体体位,索沟受力点都对得上,是矮处自缢,跟现场一样。
王砚舟接过他递过来的初步勘验单,扫过上面的字迹,
自缢引发机械性窒息死亡。
难道真的是自缢?
可是为什么呢?
法医把证物袋封好,贴上标签,
这只是初步的检查,按照程序,尸体还要拉回中心做解剖,排除潜在疾病诱发的窒息。
但是从尸表看,自杀结论是没问题的。
另外查了他的手,有新鲜的布条撕扯痕迹。
王砚舟摩挲着下巴没作声,按照法医的说法,种种迹象证明郑小勇确实是自杀无疑。
可为什么在这个关头自杀呢?
而且现在还不清楚郑小勇和杨大力说了什么,而后造成杨大力暴怒而亡?
收到消息赶过来的看守所所长脸垮得快掉到地上了。
王砚舟直接打断了他,
按程序办!
眼看王砚舟这里行不通,看守所所长哭丧着脸,扭头对着管教民警交代了几句。
今天这事一出,不被人知道还好,他都能悄悄掩盖过去。
可是偏偏被这个瘟神缠上了!
再后来对监仓的十几个人挨个单独审讯之后,确实没有发现其他可疑的线索。
他们均表示没有发现郑小勇的异常,就连郑小勇为什么要去找杨大力,十几个人也表示很诧异。
但是说什么的都有,也有可能是杨大力和郑小勇在进看守所以前就认识,也有可能杨大力曾经犯过事,郑小勇就是他的管教。
王砚舟并没有打断他们。
每个人的说法都有参考意义。
很快,这些说法都在详细调查过后得到了验证。
郑小勇和杨大力之间的关系并不属于他们说得任何一种。
但是在调查郑小勇妻子的时候,发现在杨大力死之前,曾经有一笔一百万的大额资金转到郑小勇妻子的户头。
而在对郑小勇妻子询问这笔钱的来源时,对方表示不知情。
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账户里多了一百万,因为没有开通短信通知功能。
这个说辞也得到了银行的证实。
不过王砚舟依然保持怀疑的态度,安排了人对郑小勇妻子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监控。
结果让人大失所望。
那个女人的生活作息很规律,基本上是三点一线,下了班接了孩子就回家,没有发现跟其他可疑人员接触。
到后面人手确实不够的时候,王砚舟撤出了对郑小勇妻子的盯梢。
而那笔账,同样的老套路,根本查不到来源。
杨大力和郑小勇的最终尸检结果也在几天后放在了王砚舟的办公桌上。
死者杨大力确系情绪激动诱发心源性猝死,尸检未检出外伤,中毒以及机械性窒息痕迹。
脏器病理检测与体表勘验结论完全吻合,排除外力介入及非其他正常死亡因素。
死者郑小勇,确系才用毛巾撕条自缢,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颈部勒沟形态和受力方向符合自缢特征,病理检测排除生前疾病突发因素。
结合监控,同仓人员证言,确认系自主完成自杀行为,无第三方参与。
也就是说郑小勇和杨大力的死亡均属于正常死亡。
案子到这里就告一段落,是因为警局局长陆有良喝令王砚舟不允许再继续查下去。
他在这个案子上面浪费了太多的警力和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