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样更好!
如此一来,自己打败了他,不就更能展示他状元郎的实力?
沈小姐还不死心塌地地爱上自己?
“叶安啊叶安,难怪武贞侯会看上你!”
“若不是本状元在此,今日你注定名扬大炎!”
“只可惜,既生安,何生昂啊!”
舌绽惊雷!
孙昂接连三句话说出,让全场所有人忍不住正身,准备洗耳恭听状元郎的大作。
沈玄机也来了兴致,见识到了叶安的奇才,却还能如此云淡风轻,这孙昂到底是恃才放旷还是虚张声势?
“拿笔来!”
抬头看见那首镶嵌金丝的诗板,孙昂也想挥毫几笔,旋即大手一挥。
马上有人呈上纸笔。
孙昂挽袖执笔,一边吟诵一边写道:
“朝青暮雪山河旧,泉下泥销争不休。
尔来马踏山河碎,火烧丹琼血自流!”
最后一笔写下。
仿佛施展了定身术。
所有人表情僵固,呆呆愣在原地。
饶是喜怒不形于色的沈玄机都忍不住起身,美眸灼灼间尽是沉沦与惊叹。
“朝青暮雪比作人的一生,山河却依旧,物是人为,那些战乱阵亡的将士早已化为尘埃,纵使北蛮来势汹汹踏破河山,我大炎之火却仍烧到了他的北蛮草原,血流成河……
何等的胸襟,何等的意境,真不愧是新科魁首,状元之才,玄机受教了!”
得此绝句,沈玄机满心欢喜,看孙昂的眼神都温柔了许多。
其余人更是啧啧称奇。
“哎呀,到底是状元郎啊!”
“有幸参加今日之诗会,此生足矣!”
“吾等佩服的五体投地,五体投地啊!”
如此高山,怎能轻易翻越?
放眼天下也只有那位题诗云鹤楼的凤仪馆主能与孙昂一较高下!
恰在此时。
人们这才反应过来。
这不是状元郎一个人的舞台,而是他和叶安的擂台。
一双双刺眼的目光顷刻锁定叶安。
“侯君,你的诗想好了没有?”
“要我说你还是跪地磕头吧,输给状元郎不丢人!”
“你有大才,可终究技不如人,以后别什么人都敢得罪,否则,你家侯爷也保不了你!”
满座尽是饱读诗书之人,却被一个贱奴赘婿力压群雄?
之前碍于叶安的诗才太高这才没敢发作。
但如今有状元郎孙昂这首绝句压阵。
他们终于把窝在心中的火撒了出来。
彼时。
卫绾面露担忧,白重山也忍不住看了过来。
可叶安只是微微一笑,长身而起,三两步来到孙昂面前,冷哼道:“这就是你目中无人的依仗?从你的诗文当中我便能看出你的心胸,状元郎,不过如此!”
嘶!
众人忍不住倒吸凉气。
这首诗可是连沈小姐都盛赞不已!
都这样了你还敢口出狂言?
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
“哼!丧家之犬乱吠!”
孙昂满脸不屑,递出手中之笔,“那就让大家看看,到底谁才是真正的‘不过如此’!”
光做出这一首诗,自己已经绞尽脑汁。
这叶安连作三首,再怎么天才也不可能首首都是绝句。
看你如何应对!
如是想着,孙昂转而看向沈玄机,“沈小姐,如若我能拔得今日诗会之头筹,小姐可否给孙某一个机会,另寻一处雅地,你我饮酒作诗,倒也不负这韶华易逝!”
“哎哎哎,爷还没开始,你就发上骚了,小心鸡飞蛋打!”
打断孙昂,叶安接过他手中的笔,“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千古第一边塞诗!”
刷!
叶安一把扯掉孙昂的墨宝。
在一片谩骂之声中提笔写下,
“秦时明月炎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巾帼在,不教胡马渡关山!”
这个世界已知的最早朝代正好也叫秦。
叶安直接写下这首被誉为“唐人七绝第一”的《出塞》,把飞将改成了巾帼,顺便赞扬了自家媳妇一番。
扑腾,扑腾……
如同下饺子一般,众人大惊失色接连瘫坐在地。
“秦时明月,万里长征,直接跨越千年,这……”
沈玄机原以为孙昂那首已是绝唱,却没想到叶安这首的眼界远在他之上!
大道至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