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过目不忘,一夜狂写三本神作
    港城中文大学学生计算机室,24小时开放。

    晚上10点,里面稀稀拉拉坐着十几个人,大多赶论文。

    键盘声稀稀拉拉,还有人偷偷玩单机游戏。

    陈启文找了个角落位置坐下,按下开机键。

    笨重CRT嗡地亮起,Windows98缓缓加载。

    管计算机室的王叔走过来,五十多岁的港城本地人,普通话带着浓重口音,笑着打招呼:

    “陈同学,又来啦?今天要写到几点?”

    王叔在这里好几年,见多了学生,唯独对陈启文印象最深。

    别人来玩游戏、聊ICQ,只有陈启文,每次都安安静静敲字,一坐一夜。

    只是以前写的东西太文青,他还看过几篇,总是莫名无病呻吟,顿时没了兴趣。

    港城人喜欢看小说,但喜欢的是金庸、古龙那种通俗小说。

    对这种无病呻吟的小说,可不感冒。

    “王叔,今晚可能晚点,麻烦您了。”

    陈启文笑了笑,将软盘插进软驱。

    “现在年轻人,象你这么用功的不多了。”王叔摆摆手,想了想,还是再次好心提醒:

    “想投稿成功,还是要听老人言。

    报社要赚钱,通俗小说读者最多。

    金庸曾经都放下身段写通俗小说,现在照样功成名就。”

    “谢谢王叔,我已经悟了。”陈启文笑着点头。

    他现在确实悟了,人没钱什么都不是。

    去他么的文青病,现在他只相信豪哥的那句话,就想搞钱。

    计算机终于激活完成。

    陈启文深吸一口气,点开写字板。

    上辈子十几年键盘生涯,五笔输入法早已刻进骨髓,闭着眼都能敲对。

    可就在手指要落下的瞬间。

    陈启文猛地顿住。

    眼中露出一丝难以置信。

    他要写的那本小说,距离重生前已经出版十几年。

    可就在他回想剧情的时候,竟然一字不差地浮现在脑海里。

    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每一个情节,清清楚楚,就象摊开在眼前。

    他原本以为,自己只记得大概剧情,需要重新写大纲、填内容。

    可现在整本内容象在刻在他大脑里,完全不需要。

    这……这是……金手指?

    陈启文心脏狂跳。

    为了验证,他立刻在脑中回忆另一本小说。

    结果依旧。

    全文清淅,连标点符号都没有错漏。

    他再点开流览器,快速浏览一段新闻,闭眼回想。

    刚才看过的新闻,一字不差重现。

    睁开眼对照,完全一致。

    过目不忘!

    现在他无比确信,这就是他重生带来的金手指。

    虽然没有系统大大那么牛逼。

    但这过目不忘的能力,已经是天才级别。

    再加之他携带未来二十六年的记忆、精准趋势判断。

    两者结合,简直就是王炸。

    陈启文压下心中狂喜,深吸一口气,平复内心躁动的情绪。

    现在,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

    把脑子里的神作,原封不动敲出来。

    狂捞第一桶金。

    万丈高楼平地起。

    没有激活资金,一切都是空谈。

    陈启文手指落在键盘上。

    下一秒

    哒哒哒……

    密集到恐怖的键盘声,瞬间在安静的计算机室炸开。

    快!

    快到极致!

    陈启文双手手指仿佛在键盘上跳舞,快得几乎出现残影。

    根本看不清按键动作,只有连绵不绝、密不透风的敲击声。

    不需要思考,不需要停顿,不需要删改。

    只需要直接把大脑里的文本,倾泻到屏幕上。

    陈启文表示,现在的他就是文曲星附身,强得可怕。

    文思如泉涌,已经配不上他的才华。

    周围学生全都被,陈启文打字这一幕惊呆了。

    玩游戏的停手,聊ICQ的愣住,写论文的抬头。

    “我靠?这哥们手速开挂了吧?”

    “疯了吧?写论文也不用这么快!”

    斜对面文学院女生李雪,本来正为论文愁得头大。

    听到这恐怖的敲击声,抬头一看,直接看傻。

    陈启文眼睛盯着屏幕,连眨都不眨。

    手指疯狂跳动,屏幕上文本如同瀑布刷屏。

    李雪看看自己两小时才憋出的三百字,再看陈启文那刷屏般的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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