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二章 再来一首
    台上演唱还在继续。

    “天生我喜欢 傲慢做本性!”

    “忘形言行失敬 哪管你万世巨星!”

    “这是率性 我任性!”

    “以天性 亡命拼命!”

    “天生我喜欢 用实力争胜!”

    “横行全凭本领 我可变万世巨星 !”

    “战无不胜 我任性!”

    “以天性 亡命拼命 让乱世震惊!”

    后台大厅里,依旧没有人坐下。

    甚至好些人都握紧了拳头,跟着屏幕里的人使劲挥舞着。

    “没想到他们的粤语水平这么好,这发音已经相当标准了。”

    小木发出一声惊奇。

    魏风点点头,“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唱粤语歌了,相比之前,他们的进步确实很大。”

    “那是因为他们非常努力。”

    隔壁的江行舟感慨的接过话头,“一般歌手学粤语歌只学歌曲发音,或者图省事干脆用拼音代替,外地人或许听不出来,但我们听得却是极为别扭。但是他们几个不一样,不只是学这首歌的发音,而是想从根上学好粤语。这一周他们私下里几乎就没说过普通话,全是用粤语交流,进步非常大,还掌握了一些很少有人注意的发音技巧。”

    杨传有些惭愧道:“我之前唱粤语就是用拼音注解,结果被人嘲笑了很长时间,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唱过粤语歌了。”

    江行舟笑道:“杨老师如果想学,我们可以教您。”

    “算了算了,年纪大了学不动了。”

    杨传连连摆手,指着屏幕里的追光男团道:“跟这帮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可不一样,正是激情四射的年纪啊,学什么都快,真让人羡慕。”

    “其实相比于发音,我更惊讶陈丰创作粤语歌的水平。”

    从追光开始演唱后,大木表情就很凝重,“国内很少有能同时创作出高质量国语歌和粤语歌的音乐人,因为这完全是两个路子,尤其是在一些用词细节上,如果不是对当地语言非常了解,不可能写出合适的歌词。我以前也试过,自以为不错,结果被一个港城的朋友嘲笑了好久。但陈丰不一样,他所创作的粤语歌也不少了,歌词结构没有任何问题,完全经得起考究。可据我所知他没在南方生活过,这一点确实让人费解。”

    到现在为止,陈丰自己唱的加上给别人写的粤语歌,已有近十首。夸张的是,每一首都称得上经典之作。

    如果不信去港城大街上转一圈就知道了,别说【海阔天空】、【千千阙歌】这种正式发行的了,哪怕是陈丰在罗凌演唱会上唱的【讲不出再见】、【浮夸】、【护花使者】现场全损版都有不少人在听,甚至还有大量的模仿翻唱版本,极受当地市场欢迎。

    一个音乐创作人能同时创作国语歌和粤语歌并不稀奇,但都能创作的这么优秀就很稀奇了。

    越是懂门道的专业人士就越难以理解。

    “大概这就是天才吧!”

    吕思琪叹了口气,“别忘了陈丰现在可是京大文学系的教授,以他的文学素养,写几首粤语歌词还不是手到擒来?”

    众人闻言一愣,随即哑然失笑。

    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没毛病。音乐创作人虽多,但可没一个是文学系的教授啊!

    只有杜雯雯面色凝重,眉头微皱。

    她此刻正在想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自己是不是也要提升粤语水平了?

    不然以后怎么跟随师父的脚步创作粤语歌……

    演播厅现场。

    观众早就被这首歌感染的热血沸腾了,不只是年轻的观众,很多年龄大些的也不由得回想起当年的自己。

    毕竟谁还没个年少轻狂的时候。

    舞台上,追光男团的演唱已经到了最后阶段。

    “叱咤风云 我任意闯万众仰望!”

    “叱咤风云 我绝不需往后看!”

    “翻天覆地 我定我写自我的法律!”

    “这凶悍闪烁眼光的野狼!”

    当唱完最后一句,旋律陡然停止,追光五人面朝观众集体定格。

    陈丰站在中间双手抱胸,苏铭和白见道背靠背而站,关乐弯腰双手扶膝,张昊则直接在在舞台边上坐了下来。

    全场观众拼命的冲着面前的他们挥舞着手臂大喊大叫!

    “追光——”

    “啊——啊——啊——”

    “男神——”

    “陈丰——”

    “……”

    台上五人一动不动,连表情都毫无变化,完全没有要退场的意思,就这么享受着全场的呼声。

    然而就在这时,消失的背景音乐竟再次响起!

    观众们一下愣住了,难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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