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八份诉讼
    这一天。

    美国政客的手段相继落下。

    白宫站队、联合工作组、签证封锁、集体诉讼、广告主施压、舆论抹黑……

    在这套国家机器的组合拳下,任何企业——哪怕是微软这样的巨头——也该晕头转向,至少暂时沉默,舔舐伤口,或者惊恐地寻求谈判。

    他们错了。

    而且错得离谱。

    仅仅隔了一天!

    扬帆科技用八份诉讼,再度表明自己的立场——

    寸步不让。

    永不屈服。

    这不是隔夜的酝酿,而是早已深埋的引信,在这一刻被决然点燃。

    反击的方式,精准、对等,且极具侮辱性——

    在对手最自信的领域,用对手制定的规则,发起一场全面、立体、不惜代价的法律战争。

    “杨总,莱斯格教授团队已经完成最后审核。”林晚推

    杨帆站在窗前,背对着她。

    阳光将他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边,那背影笔直如刀。

    “通知他们。”他没有转身,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北美时间九点,同步提交。”

    “所有八份?”林晚问。

    “所有八份。”

    他转过身,目光如炬:“我要让明天一早,全美国的法院都被我们的诉状淹没。”

    他想起半年前,初次踏上那片土地时的场景。

    想起那些嘲笑他、质疑他、想要吞掉他的人。

    想起昨天,那些政客们得意的嘴脸。

    他们以为,动用国家机器,就能碾碎一个年轻人的梦想。

    他们低估他了。

    华盛顿特区。

    2002年6月17日,上午九点整。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美国国际贸易法院、WTO争端解决机构……

    八份诉讼文件,在同一时间,被分别送进了八个不同的司法机构。

    整个华盛顿法律界,被这个消息惊得措手不及。

    第一份,递进了联邦索赔法院。

    起诉对象:美利坚合众国国会。

    诉讼请求:宣布“60天法案”及其修正案违宪。

    理由有三:其一,该法案剥夺了Facebook的财产权,违反了宪法第五修正案关于“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私有财产”的规定。其二,法案的立法程序存在重大瑕疵,相关修正案未经充分听证和辩论即被强行纳入,违反正当程序条款。其三,法案专门针对特定公司设定歧视性条款,构成“褫夺公权法案”,违反宪法第一条第九款。

    同时,原告申请临时禁令,要求法院在案件审理期间,立即冻结该法案的执行。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即使法案最终通过,只要临时禁令获批,Facebook就能在长达数月的诉讼期间,继续正常运营。

    第二份,递进了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

    起诉对象:“社交媒体平台合规与安全特别工作组”及其五家组成机构——商务部、FCC、FTC、司法部、国土安全部。

    指控:该工作组的组建程序违法。

    五个联邦机构未经国会授权,未经公众评议期,擅自组建跨部门特别工作组,超越了法定权限。同时,工作组被赋予的“无限调查权、每周听证会”等权力,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涉嫌违反《行政程序法》。

    原告要求法院颁布临时禁令,立即中止该工作组的一切活动。

    第三至六份,分别递进了不同的联邦地区法院。

    起诉对象:商务部、FCC、FTC、司法部。

    每一份诉讼的核心指控高度一致——选择性执法、程序不公、违背行政法基本原则。

    诉讼文件详细列举了证据:Facebook的竞争对手谷歌、微软同样存在数据跨境流动、算法推荐等问题,但联邦机构从未对它们发起过类似的审查或调查。这种差别对待,构成了对Facebook的“恶意针对”和“不当损害”。

    原告要求法院判决相关行政命令无效,并禁止被告继续实施针对Facebook的歧视性执法。

    第七份,起诉对象:司法部及十四个州的总检察长办公室。

    指控:这些机构提起的集体诉讼,是“滥用诉讼程序、出于政治动机的恶意检控”。

    诉讼文件写道:被告提起的诉讼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真实目的不是维护市场秩序或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是通过无休止的诉讼程序拖垮竞争对手。这是典型的机会主义诉讼,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背了《反垄断法》鼓励竞争、保护消费者福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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