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去他办公室,接收他的高瓦力视线探照灯,她便感到头皮发麻。这不单是心理上的忐忑,事实上,他的眸光直射,让她真感觉头皮麻麻的。。
唉,她又不敢直接问他。。。
回到办公室,与正鱼贯而出,下班的同事们一一告别。随即,在将报销单放进办公桌时,她低头不经意的瞥了一眼。陡然间福至心灵。。。
妈妈咪呀!
沈昀,沈昀是认出了她的字吗?
惭愧,这么多年了,她的字一直没有进步过。自初中起便好像定了型一般。
所以,沈昀是认出来了?
不会的!
快十年了!他怎么可能还会记得她写的字?
象他那样的人,平素受的都是精英教育,每日里要接收的东西,多了去。哪会有多余的闲心,记得她这爪哇国里的人写的字?
可若不是这样,他又是为何突然对她态度大变?
程之宜前思后想,疑虑重重的回了家。
然后第二天,她的疑虑便得到了印证。。
因为下班的时候,沈昀给了她一根棒棒糖……
是的!
棒棒糖。。。
与读书时候,他给她留在树洞里的那种棒棒糖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