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地躺在最底层。
一个发黄的黑色硬皮日记本。
纸张的边缘已经卷曲起毛。
透着一股陈旧岁月的味道。
李承平愣住了。
父亲写日记?
那个永远冷静、永远算无遗策的斯文败类。
那个把华尔街踩在脚下的暴君。
竟然会用这种最原始、最感性的方式记录东西?
这完全颠复了他对父亲的认知。
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
把那个日记本拿了出来。
封面是用粗糙的皮革制成的。
上面沾着些许灰尘。
在封面的正中央。
用钢笔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
笔锋凌厉。
入木三分。
象是用刀刻上去的一样。
留给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