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想找个清净点、自然环境好的地方,將来或许弄个小农庄什么的方便自己钓鱼养老,没想到陈梦晗真的当正事去办了。
然而,当他目光扫到合同关键条款——转让面积:100亩时,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手指下意识地捏紧了纸张边缘。
“一一百亩?!” 马农的声音不自觉地提高了八度,带著难以置信的惊愕,“梦晗,这这怎么回事?我不是说找个几十平,够弄个小院子、挖个鱼塘就行了吗?这一百亩是要让我去当山大王,还是打算建个避世行宫啊?!”
他感觉自己的心臟漏跳了一拍,脑瓜子嗡嗡的。
一百亩地是什么概念?相当於九个多標准足球场!
在那种偏远的山沟里,买下这么大一片地,他一个人?
这跟他当初“弄个出门就能钓鱼的平方”的模糊设想,差距未免也太大了点!
这面积,说建个小型度假村都绰绰有余了!
更让他心跳加速的是,他翻到合同签署页,发现陈梦晗已经以他的个人名义,代表他签好了字,盖了章!
现在摆在他面前的,不是待商议的草案,而是一份已经生效、只等他最终確认並提供付款凭证的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