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卧底警车
    汉尼拔经历了为期一年的警务实习,装备自然是有的。但正式出警后,就需要把装备固定下来了,你的东西你自己保管,不再需要每一次都存入装备室。

    首先就是保命用防弹衣,如果是纽约那种大城市警局,他们有钱,清一色用的都是布兰克ST系列防弹衣,这种新型防弹衣跟警服很是贴合,款式也基本相同,从外表根本看不出那是个防弹衣,但防手枪子弹一点问题都没有。

    而巴尔地摩警察局可不富裕,但防弹衣不能节省,毕竟是保命的东西,也用的是布兰克系列防弹衣。

    然后便是警徽,随时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这玩意不用领了,汉尼拔在实习的时候已经有了。

    再来就是执法记录仪。还是那句话,巴尔地摩警察局没钱,用的还是老款式,跟成年人的拳头差不多大小,可以挂在胸前。一根电线连接着存储器,跟BP机一样,需要别在腰带上。

    主武器是一把格洛克十七手枪,也是别在侧面的腰带上的。马绍尔上士似乎是很满意汉尼拔第一天正式执法,就提供了重要情报。因此,特意让管理装备室的熟人,帮他挑选了一把九成新往上的好货。

    再就是人人都羡慕的银手镯,这东西没啥可说的,结实就行。而且因为街面上的烂货太多,这玩意一副肯定不够用,所以他还多领了一副。

    腰带中间偏左的位置,则是用来抽取弹匣的插槽,一般是两个。但汉尼拔有火力不足恐惧症,因此多要了一个,如此就可以别着四个备用弹匣,随时方便取用。

    警用喷雾汉尼拔看不上,但他觉悟高,别人都有你没有,那不显得你没有集体荣誉感吗?所以给了就拿上吧。

    等他装备上立刻就后悔了。妈B的占地方啊,不如多要一个弹匣插槽了。

    警用甩棍,他就更看不上眼了,他觉得都不如上辈子用的斩骨刀。

    汉尼拔拿在手里,往空气中“呼呼”的来了几下。手感还行,要是往太阳穴上打,应该也可以打死人。就挺鸡肋的,真要遇上事还得清空弹匣靠谱啊。

    有时候晚上也需要值班,所以强光手电得有。以及在汉尼拔眼里依旧不靠谱的太瑟枪。

    他被电过,并且硬扛着把马修揍的牙都掉了。他觉得自己既然能够扛得住,那别人肯定也能扛。最终评价:没用。但在某些情况下,却可以让自己拔真枪,显得合情合理。

    再有就是一次性手套,这玩意不值钱,汉尼拔却觉得很实用。自己开枪后对方肯定会流血吧,做心外压的时候,带着这玩意,给对方战术放血可以避免沾上。

    毕竟大美利坚这个地方,那男女……或者是不知道啥性别的关系,混乱至极。

    而且嗑药的简直不要太多,万一你碰见个艾资携带者呢。别鸡脖跟我说一般不会传染,谁跟我说这话,我他妈就对谁清空弹匣,你个坏B!

    警务腰带系好,照了照镜子,就不拍照留念了。

    回到了大办公区继续等着,那个霸气外露的中士已经不见了。于是他自己继续鼓捣起计算机来,这一次时间不长,马绍尔再次找到了他。

    “走,卧底警车已经搞定了,现在时间还早,咱们去吃一顿午餐,我再跟你说。”

    午餐是马绍尔请的,每人一个巨无霸汉堡,两个齁嗓子的甜甜圈,再加一杯稀了咣汤的冰美式,热量简直是爆棚。行吧,免费的东西还挑啥啊。

    一边吃,马绍尔一边说道:“吃完我去协调一下格里菲斯路附近的巡逻车,卧底警车就在强力肌肉夜店附近监视。罗根上士会负责卧底警车,具体的,他会给你打电话的。”

    “罗根上士?”

    “中尉的意思。我们需要卧底警车,只能让中尉来协调,所以他找了负责卧底警车的罗根上士。我则是负责巡逻车,你提供的情报,最了解的自然是你,明白了?”

    “OK,那我吃饭先回警局,等他给我来电话?”

    “没错。”

    两个老爷们,吃饭自然快。和马绍尔分开后,汉尼拔回到了警察局。

    “嗡恩恩!”

    掏出手机,一个急切的声音喊道:“汉尼拔,快点来格里菲斯路与第三大街的交叉口。我们到了。”

    电话随即挂断。

    看了看表后,汉尼拔表示:赶着去投胎,着急你麻痹呢!

    起身,出了警局骑上自己的摩托。一路风驰电掣,很快就来到了目的地,停在了一辆卧底警车的后面。

    汉尼拔拉开后门上去,发现车内已经坐了三个人。

    “你怎么穿上制服了,这是隐秘行动。给他个外套,别把我们一起害死!见鬼的。”

    其中的一个将近五十岁的老警察,佩戴着Sergent(上士)的白人。看了一眼汉尼拔,皱眉说道。他外面倒是也穿了一件夹克。

    汉尼拔给上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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