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千伏升压站电气二次设备—故障录波装置之1。
    1.故障录波装置技术协议要求。

    1.1.使用环境条件。

    抗地震能力:地面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1.2.故障录波装置额定参数。

    额定交流电压:220伏。

    额定直流电压:220伏。

    额定频率:50赫兹。

    TA二次额定电流:1A。

    TV

    1.3.故障录波装置功能消耗。

    装置交流消耗:

    交流电流回路功率消耗(每相)不大于0.5伏安(当额定电流等于1A时)或1伏(按当额定电流等于5A时)

    交流电压回路功率消耗(额定电压下),每相不大于0.5伏安。

    供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实数据。

    装置直流消耗:

    当正常工作时不大于50瓦。

    当动作时不大于80瓦。

    供方投标时必须提供确切数据。

    1.4.故障录波装置总的技术要求。

    装置至少应满足最新版本的规定、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但

    DL667-199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部分传输规约第103篇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故障录波装置故障、录波柜之间、故障录波柜和其他设备之间,应采用光电耦合或继电器空触点进行连接,不应有电的联系。

    在雷电过电压下,一次回路操作、系统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不应误动和拒动。

    装置快速瞬变干扰试验、高频干扰试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冲击试验和绝缘试验,应至少符合IEC标准。

    装置调试端口应带有光电隔离。

    故障录波柜中的插件应接触可靠,并且有良好的互换性,以便检修时能迅速更换。

    各装置应具有直流电源快速小开关,与装置安装在同一柜上。

    直流电压消失时,装置不应误动,同时应有输出接点以启动告警信号。

    拉和直流电源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直流电压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一点接地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投标方应提供标准的试验插件及试验插头,以便对各套装置的输入和输出回路进行隔离或能通入电流、电压进行试验。

    各套装置的出口电路、主要电路、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经常见监视及自诊断功能,以便在起动作后启动告警信号、远动信号、时间记录等。

    装置中央信号的接点应自保持,在直流电源消失后能维持动作。

    只有当运行人员复位后信号才能复归,复归按钮装在屏上的适当位置,以便于操作,并应有远方复位功能。

    用于远动信号和事件记录信号的接点,不应保持。

    装置中任意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

    各装置中的时间元件的刻度

    供货方应提供装置已经运行的情况以及在运行或制造过程中改进情况资料。

    所提供的设备应用于光伏电站内继电保护运行及故障信息管理子站或直接与监控系统连接,供方应提供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要求的通用规约文本。

    故障录播装置向子站或监控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故障滤波的动作信号、动作时间、故障相别以及测距型号。

    提供的故障录播装置应能保持接入光伏电站内其他厂家的子站或监控系统,必要时应提供规约转换装置,(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故障滤波装置应具备三个网络接口或RS-485口。

    故障滤波装置应具有远方修改定值功能。

    故障录播装置应具有通讯网络对时和卫星时钟对时功能。

    具有IRIG-B(DC)及脉冲对时功能并通过故障录波柜端子排接线。

    1.5.故障录波装置具体的技术要求。

    故障滤波装置应为数字式的,采用嵌入式系统,所选用的微机故障录波装置应满足电力行业有关标准。

    故障录波装置采用单独组网,接口优先采用以太网口,主方式采用数据网传输至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子站,通讯规约采用IEC-5-103通讯规约。

    备用方式应配备拨号服务器,通过电话通道将录波数据自动远传。

    录播装置应具有本地和远方通讯接口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配置。

    既可在当地进行运行、录播数据储存、调试、定值整定和修改、信号监视、信号复位、控制操作、故障报告行成、远程传送、通讯接口等功能。

    还可以与保护和故障信息管理子站系统接口,以实现对故障滤波装置的故障告警、启动、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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