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恶趣味
耐心。

    要那种,既有趣,又健康,逻辑在线,还能让孩子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能学到点东西的。

    《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那是童书,趣味有余,推理深度可能不够。

    而且,他不想写那种带解密卡、互动工具的。麻烦。

    《名侦探柯南》?案子多,但分散,而且很多手法依赖现代科技,有些案子也挺吓人比如图书馆馆长、绷带怪人什么的,不太“健康向上”。

    他就想玩点不一样的。

    恶趣味开始冒头。

    既然是“征文”,面向全国作家。

    那他卡文出手,总不能就写个规规矩矩、平平无奇的侦探故事吧?

    那多没意思。

    要写,就写个能让人印象深刻的。

    最好是那种,看完之后,拍案叫绝,然后反应过来,想骂娘的。

    对,就是那种,“卧槽,还能这样?”的感觉。

    林墨的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一个名字,从记忆宫殿的某个角落,跳了出来。

    《罗杰疑案》。

    也是叙述性诡计的鼻祖级作品。

    第一次看的人,会觉得,哦,标准的本格推理嘛。

    案件发生,侦探出场,调查线索,询问嫌疑人,最后揭露真相。

    平平无奇。

    但等到最后一页,真相揭晓的那一刻。

    所有读者,都会愣住。

    然后,脑子里“轰”的一声。

    “什么?!”

    “是他?!”

    “不,是她?!”

    “等等!”

    “我操!作者你骗我?!”

    那种被从头到尾“欺骗”,却又合情合理、颠覆认知的感觉,简直是推理小说阅读体验的巅峰。

    尤其是对第一次接触这种诡计的读者,杀伤力x。

    想想就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