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今晚不该开枪
    肥头大耳的脸涨红了,从红变紫,从紫变黑,象一只被人掐住脖子的火鸡。

    他回头看着身后那十几个人,声音大得整条巷子都在嗡嗡响:“兄弟们,给我上!打死这个鬼佬!出了事我负责!”

    那十几个人往前涌,脚步声在窄巷里回荡,咚咚咚,像擂鼓。

    砍刀举起来,铁棍抡起来,车链甩起来,在路灯下闪着寒光。

    麦克的手从腰间抽出来,快得象闪电。

    枪已经在手里了,格洛克,十七发弹匣,九毫米口径,枪身乌黑,在路灯下泛着幽暗的光。

    他举起枪,对着冲在最前面那个人,扣动扳机。

    砰。

    枪声在窄巷里炸开,震得人耳膜嗡嗡响。

    冲在最前面那个人倒下去,胸口一个血洞,血从里面涌出来,溅在地上,溅在墙上。

    他趴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巷子里安静了,那十几个人全停下了,有的人脸色发白,有的人腿开始发抖,有的人手里的刀掉在地上,叮当一声。

    肥头大耳的脸白了,白得象纸。

    他看着麦克手里的枪,又看着地上那具尸体,嘴张着,想说什么,但说不出来。

    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只能发出含糊的气音。

    他往后退了一步,撞在瘦高个儿身上。

    瘦高个儿的脸也白了,砍刀差点没握住。

    他扶着墙才站稳,腿在发抖,象两根被风吹动的面条。

    麦克看着他们,嘴角那丝笑还在。

    他把枪口对准肥头大耳,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象钉子:“还有谁?”

    没人说话,没人动。

    那十几个人站在巷子里,像十几根被钉在地上的木桩。

    有的低着头,有的看着麦克,有的看着地上那具尸体,有的看着自己手里的刀,不知道是该举着还是该放下。

    泰森站在麦克身后,手里也握着枪。

    他的枪口对着巷子另一头,以防有人从后面偷袭。

    他看了麦克一眼,声音压得很低:“走。”

    麦克点了点头。

    他把枪收起来,插回腰间,转身,往巷子另一头走。

    泰森跟在他后面,枪还握在手里。

    两个人走得很快,但脚步很稳,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肥头大耳站在原地,看着那两个背影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最后消失在巷子尽头的黑暗里。

    他的腿一软,靠在墙上,大口喘着气。

    酒店,六楼走廊尽头那间套房里,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透不进一丝光。

    只点着一盏落地灯,昏黄的光笼罩着那张宽大的沙发。

    茶几上摆着几瓶洋酒,有的开了,有的没开,酒杯横七竖八地倒着,琥珀色的液体淌了一桌,顺着桌沿往下滴,在地毯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记。

    烟灰缸塞满了烟头,还有几根没掐灭的,正冒着细细的青烟,空气中弥漫着酒精、烟草和廉价香水混合的气味,闷得人胸口发紧。

    两个人,两种反应,一个毫不在意,一个心里不踏实。

    麦克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手里端着一杯威士忌,慢慢喝着。

    脸上带着餍足的笑,那笑容从嘴角咧到耳根,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了,象一只偷到了鸡的狐狸。

    衬衫领口敞着,露出精壮的胸膛,上面还有几道红色的抓痕——是苏真真留下的。

    他喝了一口酒,吧唧吧唧嘴,又喝了一口,把酒杯放在茶几上,身体往后一靠,陷进柔软的沙发里,看着天花板,嘴角那丝笑还在。

    想起苏真真那对豪乳,那柔软的腰肢,那销魂的声音,心里又痒痒的。

    妈的,这女人真带劲,比新岛那些强一百倍。

    今晚再去,不,明天再去,今晚先休息,明天晚上再去找她,包夜,多少钱都行。

    森坐在对面另一张沙发上,手里也端着一杯酒,没喝。

    他的脸色不好看,眼窝深陷,嘴唇发干,眉头皱在一起,象一把拧紧了的锁。

    他在想今晚的事——巷子里那十几个人,不是冲着他们来的,是冲着那个肥头大耳的烂仔来的。

    但枪开了,人死了,事情闹大了,明天道上就会传开,说有两个鬼佬在庙街杀了人。

    到时候警察会查,北佬也会知道。

    北佬知道他们是来杀他的,就会先下手为强。

    泰森放下酒杯,看着麦克,声音低沉:“今晚不该开枪。动静太大了。”

    麦克靠在沙发里,看着天花板,嘴角那丝笑还在,声音懒洋洋的,象刚睡醒的猫:“怕什么?几个烂仔而已。杀了就杀了,谁会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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