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 离婚的证据
暗的走廊,走到外面的天光里。

    太阳火辣辣地照着,静安抬头看着太阳,睁不开眼睛,她就闭上眼睛,让太阳照在她身上。

    渐渐的,她感觉身体有点热度了。

    戴上墨镜,骑着自行车,穿过坑洼不平的道路,不知道骑向何方。

    她回到母亲的裁缝店,已经是中午,母亲做好了饭菜,父亲也下班回来,静安把昨晚和今天的事情,都跟父母说了。

    父亲还是以前的想法,谁的婚姻都有毛病,他会把九光训一顿,让他改正错误。

    但他不允许静安离婚。

    离婚就坏了门风,会让人瞧不起,一辈子都没法抬头做人。

    母亲现在跟父亲的想法差不多,也认为静安在婚姻里毛病多,应该改正,两口子还是要齐心协力地好好过日子,不能总是想离婚。

    过去,母亲不同意静安嫁给九光。那时候静安还是未婚的姑娘。

    后来,静安想离婚,母亲知道九光打静安,也同意离婚,那时候,静安还没有生孩子。

    现在,静安生了孩子,那婚姻就是一辈子,为了孩子,静安也不能跟九光离婚。

    哎,哪个父母,敢支持儿女离婚呢。

    1995年,世俗的眼光认为结婚的人是正常的,认为不结婚的人不正常。

    认为离婚的人,都是有污点的人,在人前,你就没法挺直腰板活着。

    静安在家里得不到安慰和援助,她原本打算和冬儿搬回娘家住的想法,也不行了。

    她从裁缝店骑车出来,穿过大街小巷。

    她和九光的日子,一天也过不下去。

    这天下午,静安原本要去文化馆,参加笔会。但她实在没有心情做别的。

    她心里乱糟糟的,如同烽火连城。

    她急于租到一个房子,搬出来,跟九光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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