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寄雪早早的就醒了。
今日要去周家,不確定周含章是不是今天回来,所以她打算接下来的每一日,都要去周家。
孟寄雪准备好好打扮一番,至少能让周含章惊艷!
而这样的打扮,是需要小巧思的。
孟寄雪本就是国画大家的传人,对於搭配自然是手到擒来。
七六年流行的衣服,还是蓝灰绿为主旋律,款式相对单一,冬季大多穿的是军大衣、棉袄或者棉猴,类似呢子衣都算是高端货,一般只有家境较好的知识分子,才会买这些,而孟寄雪对美是有追求的,所以她的衣柜里,几乎都是呢子衣。
她拿出一件浅色高领毛衣,上面是隱藏的假领子,带著一点精致的蕾丝边,外搭长度过膝,一直到小腿肚的藏青色呢子大衣,版型是微微收腰的直筒型,显得人更加的修长、利落。
下身则是深色直筒裤,和一双黑色短靴。
看著镜子里的自己。
孟寄雪仍觉得哪里不满意,想了想,她又將一条猩红色的长围巾拿出,轻鬆的在脖子上绕一圈,两端一前一后的垂落。
在雪白肌肤和深色大衣中,这一抹红色,就像是院子外的那雪中红梅。
长发隨意的用一根木簪子挽起,裸露出一张素净却足够美艷的小脸。
整个人显得温柔而又优雅。
这回,孟寄雪满意了。
她走出房门。
孟青松已经做好了早饭,回头瞧见女儿,眼前一亮,老毛病就来了。
他点评道。
“每一种顏色搭配的都很和谐,原先浅色加深色,会显得有些沉闷,但你这红围巾一围上,整个人就显得鲜活了起来,看来对於今日,寄雪很重视。”
父女俩都是被艺术薰陶过的,自然一眼就能看出来孟寄雪的巧思。
在孟青松的面前,孟寄雪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轻咳了一声道:“毕竟要去周爷爷家,总归不能太跌面,更何况今日也算是相亲了,我打扮的好一些,也是尊重对方。”
她只能在目前的环境下,给自己创造出最好的形象了。
只是不知道,周含章今日会不会回来。
孟青松笑著点头,“你这样想没错,原先我还担心你会排斥嫁人,如今你能振作起来,爸爸就放心了,咱们先吃饭,等吃完了,估摸著你知书哥哥也就来接你了。”
听到周知书的名字,孟寄雪的眸色就淡了下来。
“爸爸,我打算自己过去。”
孟青松见她如此,心中便瞭然了,不免点头,“昨日见知书言行举止,確实莽撞了一些,你不喜欢也是正常,女人的婚姻大事,最是要紧,千万不能將就。”
对於孟寄雪的想法,孟青松永远都是秉承著支持的態度。
他不会问为什么。
在他看来,自己的女儿,自然有自己的原因,不需要他问。 这样好的爸爸,孟寄雪又怎么忍心看他早逝。
想到这。
孟寄雪更是对接下来的计划,坚定了几分。
吃完早饭后。
孟寄雪就出门了。
她家住在什剎海,而周家则是在西郊的西山区域,两边距离有十几二十公里,算是一段相当遥远的距离。
孟寄雪上了公交车,一路摇摇晃晃的去往西山,换乘了多次,近两个小时,才终於到了地方。
周老爷子住的是將军楼。
这里居住的都是退休的高级干部,大门口站著扛枪的警卫兵,而围墙大院內,是清一色的苏式红砖小楼,环境幽静,守卫森严。
孟寄雪是熟面孔,周老爷子怕也是早就打过招呼,所以门岗很轻鬆的就给放行了。
进去后,还要走一段路。
一直到了周家,孟寄雪才上前去敲了门。
立马有人来开门。
一瞧见孟寄雪的时候,对方就愣住了神,“寄雪,你怎么这么快就来了,知书呢?”
而看清楚眼前人时,孟寄雪的眉眼划过一丝冷意。
这人正是周知书的母亲,她的前婆婆——林綺兰。
深灰色的列寧装,剪裁合身,当然並不过分紧贴,整个人显得很是干练,只是眉眼间多了几分精明和算计。
周知书能有勇气去找周老爷子,便是她出的主意。
这辈子再看到林綺兰,孟寄雪並没有流露出过多的情绪,清冷的喊了一声,“三伯母,我是自己过来的,並没有见到知书哥。”
也不知道是不是林綺兰的错觉,总觉得今日的孟寄雪,看起来颇为冷漠。
这让林綺兰有些摸不著头脑。
孟寄雪也算是她看著长大了,为人温和端庄,处事又大方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