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三章 一封举报信
    陈建国派了三个护矿队的兄弟,去了粤西港城。

    房日旭也把段涛的照片,以传真的形式发给了他在南湾的朋友。

    医院里的那三个杀手,也没再死扛,老老实实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据领头的交代,他和段涛只见过一面,之前不认识,也没有联系方式,双方通过中间人联系。

    中间人叫孟良,主要是在香港干走私的,他应该和段涛很熟。

    拿到审讯笔录后,郑鹏飞尝试用电话联系孟良,但始终都是打不通。

    这可愁坏了郑鹏飞,一时间没了破案的方向。

    就在郑鹏飞一筹莫展的时候,桌上的电话响了。

    他伸手拿起话筒,还没来得及“喂”一声,那头就传来局长何援朝的声音,“郑鹏飞,你现在,立刻、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嘟”的一声,电话就撂了,压根没给郑鹏飞说话的机会。

    郑鹏飞握着话筒愣在那儿,心说何局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大火气?自己没犯什么错误啊!

    他来不及细想,撂下电话,赶忙走出办公室。

    上了三楼,拐过走廊尽头,就是局长办公室。

    郑鹏飞深吸一口气,抬手敲了敲门,推门进去了。

    何援朝坐在办公桌后面,脸色阴沉,手里夹着根烟,眼睛上下打量着郑鹏飞。

    对于郑鹏飞,何援朝还是颇为欣赏的,倒不是因为陈建国和林岳的关系,而是单纯欣赏他这个人。

    脑子活,会来事,办案有章法。

    虽然局里面一些人,对这位空降的刑侦支队长颇有微词,但何援朝一直力挺他。

    郑鹏飞心里打鼓,脸上却挂着笑,笑呵呵地打了个招呼:“局长,您找我?”

    何援朝抬手指了指桌上的一沓信纸,“你先看看这个。”

    郑鹏飞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桌上放着几页信纸,抬头是那种老式的红格信纸,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他拿起来一看,只看了几行,脑袋嗡的一声炸开了。

    这是一封举报信,被举报人就是他郑鹏飞。

    举报信里说的就是前几天的那起枪击案,郑鹏飞作为支队长,给下面的分局打招呼,不要出警。

    信里说得有鼻子有眼,说他之所以迟迟不出警,是因为他收了陈建国的贿赂,整整十万块钱。

    信上连用来装钱的东西都写清楚了。

    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十万块钱,一沓一沓的,用报纸包着。

    什么时候给的,在哪儿给的,因为什么事给的,全都写得详详细细,跟亲眼看见了一样。

    郑鹏飞看完,鼻子都气歪了。

    他把信纸往桌上一拍,脸涨得通红,怒声说道:“局长,这他妈是血口喷人!”

    在辽河、在春城,谁不知道他郑鹏飞和陈建国的关系?

    两人关系是好,这个他从来不否认。

    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要是没有陈建国,他郑鹏飞绝无可能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从底下县城的刑警队长,一步跨到省会城市的刑警支队长。

    这个位置多少人盯着,多少人挤破头都上不来,他能坐上来,陈建国确实出了大力气。

    但要说陈建国给他送礼,给他送十万块钱,那就纯属扯淡了。

    他不巴结陈建国就不错了。还让陈建国给他送礼?这不开玩笑吗?

    陈建国是什么人?

    那是白山响当当的人物,手眼通天。

    他郑鹏飞一个支队长,有什么值得陈建国给他送礼的?

    还一送就是十万?这不是胡扯吗?

    “局长,我跟陈建国的关系您是知道的,这信上说的全是放屁!”

    何援朝靠在椅背上,又点了一根烟,没接话。

    按正常的规矩和程序,被举报人,是绝对不能看到举报信原件的。

    这是纪律,为了保护举报人,也为了防止被举报的人看了信之后打击报复,或者销毁证据、串供翻供。

    举报信到了纪委或者领导手里,如果要调查,也只会把举报内容归纳成几条问题,拿去问当事人,绝不会把原信往桌上一拍,说“你自己看看吧”。

    这个道理,何援朝当然懂。他当了这么多年局长,这点规矩能不知道吗?

    但他还是让郑鹏飞看了。

    其实他心里清楚,这封举报信,八成是假的。

    郑鹏飞是他手底下的人,也是林岳那条线上的人,林岳和陈建国是什么交情,他心里有数。

    陈建国不可能给郑鹏飞行贿,郑鹏飞也没那个胆子收。

    这是明摆着的事。

    这封举报信写得太真了。

    时间、地点、金额、用什么装的、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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