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银额马》(求首订!)
    狄更斯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本身就带着些神秘与诗意。

    米歇尔简单讲述起了这个故事的情节。

    “在英国的达特穆尔,每年都会举行一次着名的威塞克斯杯赛马大会。”

    “然而,就在大赛前夜,一匹名叫“银额”的冠军赛马离奇失踪了。”

    “更糟糕的是,它的驯马师在荒野里被发现,头部受到重击,当场毙命。”

    “这个离奇的案件,一下子连续占据了好几天伦敦报纸的头条。”

    迈克尔和狄更斯听到这里,都屏住了呼吸。

    这个故事的开篇就充满了悬念,一下子抓住了他们的心神。

    而且这个驯马师的结局,和眼前的景象何其地相似.

    让他们极有代入感.......颇有种现场断案的感觉..

    “当地的警探,一个名叫格雷戈里的人,很快介入了调查。他逮捕了一名名叫辛普森的嫌疑人,因为辛普森在案发当晚曾潜入马厩。至于凶器嘛,就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杖。”

    毕竟,手杖可是集实用性、美观性、致命性于一体的绅士版物理学圣剑...

    “当然据他所说,他只是个赛马探子,并没有犯案。”

    就怪你取这个名字了,辛普森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就是凶手嘛。

    米歇尔讲到这里,心里忍不住吐槽。

    “福尔摩斯在报纸上看到了这则新闻,他本以为这是一件简单的案件。。于是,他决定亲自出手,带着华生,来到了达特穆尔。”

    “看来这个辛普森不是真凶啊。”

    狄更斯迫不及待地问道。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故事之中,仿佛自己就是华生,跟随着福尔摩斯亲临现场破案。

    米歇尔没有正面回答。

    而是微微一笑,享受着这种掌控听众情绪的感觉。

    能够让狄更斯沉迷其中,让他的成就感得到了大大的满足。

    “是的,因为狗没有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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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

    狄更斯听到这里有点懵,完全没有懂狗叫不叫和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间的联系..

    “福尔摩斯到达现场后,他首先注意到的是,马厩的看门狗在案发当晚,竟然没有发出任何叫声。”

    “这让他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凶手一定是狗熟悉的人。

    “狗熟悉的人?”

    迈克尔重复了一遍,虽然他不是专门的警探,但他的记者直觉告诉他,这其中蕴含着非同寻常的逻辑......

    “没错。”米歇尔点了点头。

    “辛普森是一个陌生人,如果他潜入马厩,看门狗一定会狂吠不止。”

    “但狗没有叫,这说明凶手是马厩里的人,或是经常出入马厩的人。

    这正是《银色马》最标志性的贡献,也是侦探小说史上的经典范式!

    反常的“无”比可见的“有”更有价值。

    而真相往往藏在“本该发生却未发生”的细节里。

    优秀的侦探不是看见更多未知的信息,而是在已有的线索中看见缺失与反常!

    听到这,狄更斯和迈克尔都陷入了深思。

    总觉得,米歇尔这套推理逻辑似乎带来了一些更为新颖的理念。

    “接着,福尔摩斯又在案发现场发现了火柴棒以及一把手术刀,刀刃上留有血迹。警探认为这是驯马师与凶手搏斗时留下的...

    ”

    “而那天,马倌之所以昏睡,正是那天的晚餐,添加了鸦片酊!”

    听到“鸦片酊”这个词,迈克尔和狄更斯都不由得一震,不约而同地看向了远处那匹仍在不安躁动的“公爵”。

    现实的悲剧与故事的巧妙重合,在此刻产生了强烈的共鸣。

    “难道凶手是驯马师的太太?”狄更斯提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不。”

    米歇尔则是摇了摇头。

    ”的驯马师身上。

    就是死去的那位...

    “可是驯马师自己又怎么会死呢?凶手怎么会是受害者呢?”迈克尔追问道。

    “因为这位驯马师是一个赌徒,他欠下了巨额赌债,还在外面金屋藏娇。”来做一场惊天骗局。”爆冷输掉,他早已下了重注,计划从中获利。”

    包养小三、赛马作弊、喂人鸦片,黄赌毒他是一样不差呀。

    珍惜生命,远离黄赌毒!

    “驯马师为了实”的肌腱,让它轻微跛足。却没想到他划亮火柴的动作,却让赛马受惊,一脚爆头。”

    “那些伤口,都是驯马师抽搐时候自己弄伤的。”

    “至于为什么要让马倌昏睡嘛,因为切的时候马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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