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重新打开木门,嗅着潮湿阴冷的空气,却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米歇尔对这间阁楼全无留恋之情。
屋子里除了那张写作时候会剧烈摇晃的桌子,再也没有什么深刻的记忆.......
毕竟,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在租下那栋高级公寓后,这差的房子,他是一秒也住不下去了。
今天,他就准备在新房子住下。
他一秒也不想多等了。
好在米歇尔的东西并不算多。
他将几件换洗衣物和一些日常用品收拾好,用一个旧皮箱装着,就准备离开科恩街公寓。
房租已经缴纳到了下个月,剩下的东西,等哪天有时间再来好好整理。
“再见了,贫民窟。”
米歇尔轻声对自己说,语气里带着一丝解脱。
他提着皮箱下了楼,楼道里依然阴暗狭窄,木地板依然吱吱呀呀,但却再与他无关。
拦下一辆公共马车,米歇尔报出了布鲁姆斯伯里区的地址。
马车夫瞥了他一眼,显然对这个从东区出来的年轻人能去那样的地方感到好奇。
米歇尔没有理会,只是靠着车窗,看着熟悉的街道渐渐远去。
马车穿过伦敦的街巷,从拥挤肮脏的东区,驶向了更宽敞整洁的西区。
马车轻轻停在了新公寓门口,米歇尔提着旧皮箱走下了车。
他抬头望向眼前这栋佐治亚风格的联排住宅。
午后的阳光正好,红砖墙披上了一层温暖明亮的光晕。
米歇尔掏出那把黄铜钥匙,插入锁孔,轻轻一转,门应声而开。
屋内的一切都如他之前所见,甚至,在没有经理殷勤介绍的情况下,显得更加舒适宜人了。
宽敞的客厅,铺着干净的木地板,没有一丝霉味。
地板刚刚打过蜡,泛着耀眼的光。
他把皮箱放在地上,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着好闻干净的清香,而不是科恩街那股混合着马粪和煤烟的怪味。
米歇尔直接走向了书房。
推开门,一间被阳光浸泡着的房间便出现在眼前。
新家的书房并不算大,但布置得很讲究。
显然之前的主人也是花了心思的。
书桌正对着窗户,窗外是那片小巧精致的后花园,几株冬青树在寒风中依然翠绿。
米歇尔走了过去,轻轻推开窗户,清新的空气带着泥土和植物的气息扑面而来,让他顿时精神一振。
这里才应该是他施展才华的地方啊!
自己之前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啊!
米歇尔放下皮箱,坐在书桌前,感受着这间新书房的舒适。
他闭上眼,穿越之后的经历在脑海里一一浮现......
从被房东太太追讨房租的窘迫,到在报社编辑面前的忐忑不安,一篇篇作品带来的名气和金钱,以及最终租下这间公寓。
现在,他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安稳之地。
但这份安稳也不无代价。
每月十个几尼的房租,每年租金高达一百二十英镑,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虽然《血字的研究》给他带来了一大笔稿费,但那笔钱在支付了房租、汇给家人后,已经所剩无几。
“果然,贫穷才是写书的最大动力啊。”
米歇尔轻声自嘲道。
他必须尽快开始新的创作,才能在这个时代,继续维持良好的生活水平。
在椅子上摆了个葛优躺,米歇尔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创作。
首先,《血字的研究》还在《本特利杂记》上连载,短时间内推出新的长篇显然不合适。
一部短篇小说就刚刚好,既能保持热度,又能赚上稿费。
他脑海中快速筛选着那些短篇小说大师的作品。欧亨利?《最后一片叶子》已经被他魔改,效果不错。契诃夫?已经薅了两篇作品的羊毛了......
那还有谁呢?
莫泊桑。
这个名字跃入他的脑海。
莫泊桑擅长以冷峻的笔触描绘社会底层人物的悲欢离合,他的短篇小说结构精巧,情节引人入胜,结局往往出人意料,充满讽刺意味。
这正是这个时代英国读者会喜欢的故事类型。
他开始回想莫泊桑的代表作品。
《羊脂球》、《项炼》、《我的叔叔于勒》这三大代表神作.......
《羊脂球》背景设置在普法战争,涉及战争与人性,改编起来需要更多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