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知道,随着一个个故事的念完,
无论是房东太太还是汉森先生,对他的态度可以称得上是尊敬了。
就连格林太太,都让艾米丽送来了一份,据说是她老家特产的熏鱼......
这是想要缓和她之前对米歇尔的嘲讽......
总而言之,米歇尔在公寓楼里的地位可以用“夯”来形容。
显然,大家都知道,随着米歇尔的名气越来越大,搬离这座公寓只是时间问题。
与其嫉妒,还不如多多示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拉上自己一把。
能在伦敦讨生活,大家都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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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米歇尔并没能享受过多的闲遐时光,因为一件重要的事情到来了。
在发行前的几天,狄更斯安排的GG投放,也到了最密集的时间。
在伦敦发行量数得上的便士报纸上,都用最醒目的版面,刊登了一段来自《血字的研究》的节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无主凶宅,一具没有伤痕的尸体,墙上用血写下的神秘单词‘RACHE’.......”
这种GG轰炸的效果也很感人。
毕竟,这年头读者还是很淳朴的。
整个伦敦城,但凡有阅读
这效果,堪比后世千禧年的“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B站上的“妙介”、“神奇小露”.......
无比强烈的悬念,就象一个钩子,精准地抓住了每一个读者的好奇心。
紧接着,有奖竞猜的消息更是火上浇油,让这份关注到达了顶点。
“猜出凶手,赢取十英镑巨奖!”
十英镑!
这个数字对那些每天为了几个便士奔波劳碌的底层市民来说,无异于一笔天文数字。
一时间,整个伦敦的街头巷尾,都在讨论着那个神秘的“RACHE”
.......
伦敦的清晨,依旧笼罩在湿冷的雾气中,但这并不影响报童的叫卖。
“号外!号外!狄更斯先生继《匹克威克列传》后最新力作!”
“文坛新秀米歇尔最新作品《血字的研究》!一个你前所未闻的侦探故事!”
“快来看呐!创刊号!福尔摩斯登场!解开血字之谜!”
伦敦的大街小巷,无数报童挥舞着报纸,声嘶力竭地叫喊着。
很快,随着报童的叫卖,大家就都注意到了这份杂志以及作者。
“是那个米歇尔吗?”
“就是那个揭露工厂黑幕,让内政部都低头,更是让剑桥教授吐血的米歇尔?”
“此外,还有狄更斯先生的新作?”
“是的,先生。”报童回答道。
一个绅士停下了脚步,从口袋里摸索出几个硬币。“给我来上一份。”
很快,越来越多的人被吸引过来。
不知从何时起,米歇尔的名字,已经成了质量的保证。
米歇尔作品,必属精品!
人们都好奇,这个最懂他们的小说家,这次又会写出什么新东西。
虽然题材新颖,但写作的技法以及故事的情节却异常成熟。
更重要的是,这实在是太好看了,太上头了!
再加之,还有狄更斯先生的新作。
这简直太值了!
只因为,这是唯一能够看到《血字的研究》的地方。
.......
米歇尔和狄更斯同样没有闲着。
这天一大早,狄更斯就派马车来接米歇尔。
一见面,这位大文豪就给了他一个热情的拥抱,脸上又兴奋又忐忑。
两人来到舰队街,这里是伦敦报业的中心。
杂志的封面设计得非常艳丽,采用了三色的封面,这在这个时代极为少见。
这个封面是由克鲁克香克设计,以红色作为主基调,搭配黑色和金色,融合了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元素,让人眼前一亮。
但效
封面上,用烫金字体印着《血字的研究》这个标题,以及一行小字——“一部你从未读过的侦探故事,关于逻辑与推理的传奇”。
狄更斯和他自己的新作《雾都孤儿》,反而成了陪衬。
这是狄更斯力主的结果,他坚信福尔摩斯有这个魅力。
他们站在一个书店的斜对面,悄悄观察着。
没过多久,就有顾客上前来询问。
一个穿着体面的绅士,指着杂志问道:“老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