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陆旭还是这么提议了,虽然能做甩手掌柜省很多事儿,把事情都交给了她忙活,可却也结结实实的让利给她了。
她如果再讨价还价,无疑会显得贪心不足!
旁边的蔡依侬也绝对会见缝插针,第一时间接受陆旭给出的这些条件!
说起蔡依侬,这个从港圈混出来的晚辈,此时看她和陆旭敲定合伙意向,已经是急得直嘬牙花子。
恐怕如果不是自知没分量,没法跟她这位京圈大姐大掰头,绝对已经插嘴抢着跟陆旭谈合作了!
陆旭当然也看到了蔡依侬的急切之态,又跟花姐聊了几句后,便看向她道:“蔡老板,经纪子公司我是确定跟花姐合作了,但传媒子公司我还缺一位合伙人,您有没有兴趣?”
蔡依侬一愣,继而便是两眼放光,举起手机指着屏幕里的剧本文档道:“就这些剧本,谁要是没兴趣,谁就是大傻叉!”
论经纪艺人的能力,她是比不过花姐,但若说搞影视制作,无疑就是反过来了。
花姐当初为什么要急着当冤大头,股份都没谈好便跟华艺传媒合作?
无非就是因为花姐,并不具备影视制作的能力,需要找资源捧旗下的艺人。
而她蔡依侬,港圈那套成熟的影视制作流程,以及影视版权的海外分销渠道,她都尽在掌握。
只要有好IP好剧本,把华艺传媒的龙头位置,抢到自己屁股底下坐,她自认有十成十的把握!
陆旭莞尔道:“那就百分之四十九的股份,由您担任总裁CEO全权负责,可以吧?”
蔡依侬立即点头:“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