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以示她的激动之情。
“天知道我的很多同学都喜欢海盗爷,只有我对费雷情有独钟”,季怀舒语气带上了一些激动。
后面跨专业读研,别人听说她本科读的服装设计也都是好奇的问一嘴就过去了,完全不会谈及这样的问题,所以季怀舒算是第一次遇到知己。
“海盗爷的个人风格太强烈了,反而容易忽略他在设计上的一些缺陷”,江淮序执杯轻递。
季怀舒听到他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眸子亮得惊人,“??”。
“完全同感!”
“费老爷子的配色简直深得我心!剪裁也很多元,简直把Dior本身的优雅和矜贵发挥得淋漓尽致!”聊得这个话题,季怀舒的语气明显激动得多。
江淮序点头,“同意”。
“哇,我们俩简直是高山流水遇知音”,两人交握的指尖还没放开,季怀舒又使劲晃了晃。
“来,干一个”,季怀舒豪迈的把酒杯递过去。
“??”
清脆的玻璃碰撞声,季怀舒直接将杯中殷红一饮而尽,看着空荡荡的酒杯感慨,“啊——”
“这酒有点好喝呢?”季怀舒啧啧,舌尖还在细细回味,入口极其顺滑,如丝绒般柔顺,风味甘香。
江淮序被季怀舒可爱的举动逗笑,嘴角笑意扩大,仔细看还有些无可奈何。
若是陈某人见到自己珍藏多年都不舍得喝的宝贝被某只小猫一饮而尽,会不会捶地痛呼“暴殄天物”?
不过,这样的喝法看起来不错?
江淮序右眉轻挑,也跟着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