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他的色彩
    大小姐整顿相府,不许下人再传关于他的谣言。

    可那些并非全然空穴来风。

    至少那个眼珠子被挖出来的人,就是秦铮做的。

    他们搬来的第一天晚上,有人在窗前偷窥母亲,是许府的花匠。

    秦铮还记得他死前惊恐无力的眼。

    秦氏是江南大族,诗礼簪缨之家。

    可越是世族,藏污纳垢,丑陋不堪的事就越多。

    秦芝是出名的美人。

    即便她生下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即便日日悲戚,愁郁难掩,可她依旧美丽的惊人。

    且没了士族小姐那矜贵的清白身,哪怕她什么都不做,依旧惹来蛇虫狼狗,趋之若鹜。

    一个可怜的貌美的女人,带着幼小的儿子,即便她的本性并非轻浮。可当有人告诉她,打听到“那个人”的讯息时,她被逼着掀起帷帐,解开裙摆。

    她有她的天真,亦有她的可怜。

    罪魁祸首,是把她推进深渊的男人。

    幼小的秦铮冷冷看着那个他叫伯伯的人,将手伸进母亲的衣襟。

    然而事发,人们只会骂这个女人放浪、无耻,一群衣冠楚楚的读书人,却用最恶臭的言语羞辱一个女子。

    之后愈发讳莫如深。

    一个女人,便是这么被逼疯的。

    秦芝打他,只是一个懦弱又悲哀的人最无力的发泄。

    在畸形中长大的孩子,秦铮顺理成章成了人们口中的怪胎。

    第一次杀人时,他无比冷静。

    看着那些黑色的、粘稠的、温热的血液,从喉管汩汩流出,风一吹,散发着腥膻的气味。

    他的心脏剧烈撞向喉咙,血液往太阳穴倒灌,眼前的画面竟让他感到一丝难以名状的……

    兴奋。

    母亲被当众撕去衣衫时,那些凝视如跗骨之蛆。

    他被打得遍体鳞伤,与狗卧在一处等死。

    他们骂他是疯子,却在夜里将手伸向他床头,握住他的脚踝……

    秦铮心中叫嚣的只有杀人,流血和死亡。

    一把小刀。

    他便捅破了那个企图强行将他拉入深渊的禽兽的喉管。

    那年他十一岁。

    紧绷的太阳穴终于在满地的黑色的血液中,得以舒展。

    他很早就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正常人。

    可这段时日,他装得很像。

    那些丑陋的阴暗,如果可以,他希望能藏得久一点,再久一点。

    可送他对笄,为他包扎伤口,买猫儿糖人给他的大小姐,却被这种人挂在嘴边。

    太脏了。

    *

    许书漾进步飞快。

    甚至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

    她本身便有骑马基础,只是一直没找到在马背上的诀窍。那日秦铮带着她走了一段,好像“仙人抚我顶”。

    她悟了。

    就在今天,她竟在马上打入了人生第一个球。

    虽说整个场地只有她一个人,虽说她打偏了好多次,虽说最后她离球门只有几丈远,可毕竟是进球了。

    多么伟大的时刻!

    成绩若不拿来炫耀,还叫什么优秀?

    她急迫与人分享。可惠安表姐外出访友,云舟还在读书,秦铮呢,去殿前司公廨登录名册去了。

    ……

    许书漾倒是一堆手帕交小姐妹。

    可都是些酒肉朋友,前世许府倾覆,那些人散得比什么都干净。

    索性独自驾马车出门。

    最近她有新的乐趣——送人礼物。

    收礼物的人开心,她也跟着高兴。

    给云舟、惠安表姐还有秦铮分门别类、琳琅满目买了一堆,她这才觉得过瘾,满载而归。

    去公廨完全是临时起意。

    她也不知秦铮何时结束,来接他完全是碰运气。

    运气倒是不错,就在离公廨不远的巷道上,她见到人。

    可面前的秦铮,完全不是她这几日接触的那个人。换句话说,他更显是过去的某个时刻,像是……

    亡夫。

    上辈子有段时间,秦铮身上总有挥之不去的血腥味。

    她恶心又害怕。

    他在的时候,她的精神一直处于高度紧绷的状态,总是觉得下一刻,他就会暴起伤人。

    大小姐自作自受,自食恶果,怕的连饭都吃不下。

    后来他感觉到了,敏锐如他,再来内院时身上总带着皂角的清香。

    长兴候府是誉王拥趸,新帝登基,要杀鸡儆猴,便拿长兴侯府开刀。

    季延被带到府上。

    许书漾从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被折磨成那般模样。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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