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娜,艾莎,晚上好。”程平安笑着和她们打了声招呼,随即从随身的布包里掏出两份印好的合同,递了过去。
其中一份是1957年原房主将房屋售予安娜与艾莎长辈的契约文书。彼时中苏关系尚睦,大批苏联友人来华开展投资合作,外籍人士在华购置房产乃是十分普遍的情形,这份契约完全符合当时的政策环境与社会实际。
另一张则是安娜、艾莎将房屋转售给程平安的交易凭证,明确约定房款为人民币三百元,双方遵循“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完成交割。
尽管当下政策不允许房产私相买卖,程平安仍坚持让安娜和艾莎签下这份文件。在他看来,白纸黑字才是最稳妥的保障,免得日后节外生枝,被这两个外国姑娘钻了空子。
至于这份文件眼下不具备法律效力,程平安倒并不着急。
等过几年政策允许房产自由买卖了,再和安娜、艾莎补签一份正式的补充协议便是。
他心里有数,凭着自己的能力,说服这两位外国姑娘应是不成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