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谁是小偷
,直播间彻底安静了。

    两千万人在线,没有一个人发弹幕。

    “那是她奶奶。”

    “她奶奶在录音里,叫她乖孙。”

    “我哭了……”

    “这声音好好听……”

    “三十几年前的录音,她在给孩子唱歌……”

    “周浩然呢?他敢听吗?”

    “他有什么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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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哭了……”

    “她奶奶声音好好听……”

    “三十几年前的录音,她在给未来的乖孙唱歌……”

    “周浩然呢?他敢听吗?”

    “他有什么脸听?”

    周

    “你们有手稿吗?”

    “你们有录音吗?”

    “你们有那句‘后续收益另行协商’吗?”

    “三十几年,一分收益分成都不给,还要告人家?”

    “你们才是小偷!”

    “周浩然出来说话!”

    周浩然坐在沙发上,盯着手机,脸色铁青。

    那盘录音,他听了。那个女人的声音,他认识。

    三十几年前,出版社把这首歌给他的时候,附了一封信。

    信里说:“这首歌的作者希望你能唱好它。”

    他当时没在意,后来,那封信不知道扔哪儿了。

    现在他知道了,那个歌创作者叫江敏。

    她在录音里,还叫她的孩子“乖孙”。

    经纪人张姐在旁边小声说:“周老师,舆论不太对……”

    周浩然抬起头,眼神阴鸷:“律师函发了吗?”

    “发了。”

    “那就等。”

    “等什么?”

    他冷笑:“等那个女人的证据,自己打自己的脸。”

    张姐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周浩然没回答。他站起来,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灰蒙蒙的风景。

    林晚晚的直播还在继续。

    她对着镜头说:“我知道,有人会说......”

    “这些证据,能证明那首歌是我奶奶创作的吗?”

    她笑了笑,然后说:“能。”

    她从旁边拿出一个信封。

    那个信封很旧,发饿,上面的邮戳是1996年3月。

    她抽出里面的信纸,然后将信纸展开。

    镜头推进,可以看到信里面内容是手写的,字迹和手稿上一模一样。

    “尊敬的星光音像出版社领导.......”

    “我是《梦里的人》的作者江敏。这首歌是我1995年写的,写给我那个未出生的乖孙。”

    “我和贵社签订了转让合同,收到了三千元转让费。对此我表示感谢。”

    “但合同上的‘转让方有权确定署名方式’一条,我签约时并未注意。后来仔细阅读,发现这一条意味着贵社可以将这首歌的作词作曲署名为他人。”

    “我写这封信,是想请求贵社,在出版这首歌时,能够署我的名字。”

    “如果不能署我的名字,也请贵社按照补充条款,在后续收益中与我分成。”

    “这是我第一次写歌,也可能是我这辈子唯一一次。”

    “我希望我的孩子长大后,能在收音机里听到这首歌时,知道那是奶奶创作的。”

    信的落款:江敏。

    日期:1996年3月28日。

    林晚晚念完信,抬起头,看着镜头。她的眼眶红了,但没哭。

    她说:“这封信,我奶奶寄出去了。”

    “但从来没有收到回复。”

    “三十几年过去了,这首歌被唱了无数遍。”

    “但没有一个人知道,是她创作的。”

    此时直播间,又安静了。

    “她寄过信!”

    “她请求过署名!”

    “他们无视了!”

    “三十几年!”

    “周浩然!你他奶奶看不见吗?!”

    天亮了,林晚晚的直播还在继续。

    她对着镜头说:“我知道,周浩然的粉丝还在骂我。”

    “说我碰瓷,说我造谣,说我想红想疯了。”

    她顿了顿,笑了。那笑容有点苦,继续说:“对,我想红。”

    “我想红到让所有人都知道......”

    “那首歌,是我奶奶创作的。”

    话音刚落,手机震了。

    徐佳在旁边看了一眼,愣住了。

    她把手机递给林晚晚:“你看。”

    配文:“已关注此事。请权利人提供完整证据,协会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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