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四章 你去哪里了
彩票了,没想到接到人又多赚五十。

    原本他还在想只是买个三文鱼而已,有必要打专车去别的城市吗?

    现在看来人家小伙子就是单纯有钱任性,有钱人的脑回路他不懂,或许是因为青城市的三文鱼更好吃吧。

    另一边,苟烈刚换掉了过期的成精许可证。

    作为一只鬣狗,他已经活了几百岁是家族中唯一活到现在的存在。

    当其他鬣狗还在女王的领导下围堵抢劫猎物时,苟烈就已经懂得遇到强大对手躲在后面活着的死亡才大的道理。

    后面他才知道,原来自己这种思想叫做开智。

    成精后的他脑子依旧好用,哪怕从零开始也很快积累到了超多财富。

    虽然他可以定期去私密会所吃到新鲜的猎物,但是苟烈骨子里还是对人的鲜血有种强烈的渴望。

    他想自己作为成精的高贵鬣狗,吃的食物也该是动物里面最高级的存在。

    这么多年来,苟烈都是小心翼翼,用人类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购买人类供自己食用取乐。

    但是那些被买来的人类,灵魂的恐惧都渗透到了血肉里,味道并不能算得上完美。

    苟烈厌烦这种味道,突然就很想尝尝那种快乐的血肉。

    他想如果自己找一个人类到自己身边,给他金钱给他提供各种物质享受。

    就象人类饲养动物那般,满足他的所有低等欲望,那样在他临死之前,血肉里会不会满是快乐味道?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苟烈就再也压不下去。

    讲真这个做法其实非常冒险,毕竟人妖共生行为规范里有着明文规定,成精的妖怪不许伤害人类。

    但凡被发现,都会是灰飞烟灭的存在。

    象是苟烈这种才活几百年的妖怪,按理说更应该好好爱惜羽毛,珍惜自己得之不易的道行。

    可是苟烈骨子里就有追求刺激跟血肉的本能,他想只要自己小心些,应该不会被发现。

    苟烈这么想着,就开始着手物色自己的猎物。

    他想要的猎物一定要强壮,且一定要有健康的体魄跟肠道。

    性格也要是那种大大咧咧的,最好是头脑简单身体强壮的体育生。

    只有这种猎物,才是最适配自己饲养计划的那一种。

    苟烈平时接触的,大都是有头有脸身体处于亚健康的商人,并不适合成为他的完美猎物。

    这件事情交给别人他又不放心,只能自己通过社交软件开始物色。

    苟烈行事非常小心,毕竟一旦被妖管所的人发现可就是要命的节奏。

    他甚至一度想过放弃这个饲养计划,觉得隔一段时间去国外买人也是OK。

    只不过就在他劝说自己打消这个念头时,于万山的社交账号出现在了他的视线里。

    高大强壮快乐且头脑简单,加之工作不顺利粉丝也算不上很多,完完全全符合他的口味。

    苟烈没有尤豫,直接给于万山发去了私信。

    他在人类世界当了这么久的资本家,太懂这些年轻人类对完美工作的定义。

    高薪双休,五险一金,管吃管住还有各种的福利还没有业绩要求的工作,他就不信这个年轻人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