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这还有兰芳公司的事?
    三元里韦家。

    洪仁义买了大量食材,上好的猪排骨,鲜嫩的牛肉,硕大的鹅蛋,还有大海虾、墨鱼、扇贝,甚至还有一条此时极难获得的石斑鱼。

    他准备要好好给韦红妹做一顿大餐,但小姑娘见到他的第一刻却红了眼睛。

    洪仁义这才意识到,他一跑就是一个多月毫无音频,对一个热恋中的小姑娘是多么残忍。

    不过洪仁义还没说道歉的话,韦绍光就走出来说道:“阿义是男子汉大丈夫,将来是要做大事的,不在外面跑怎么行?

    你见哪个男人是围着女人转,没点正事的,现在他知道买这么多你爱吃的亲自下厨,还撅着嘴干什么呢?”

    这话,也没错,此时的男人能做到洪仁义这样,确实是不错了,夫妻关系也得看时代不是。

    这时候,韦红妹身后闪过一个矮小的身影,见到洪仁义的那刻浑身一僵直,不由自主就跪了下去。

    韦红妹冲着洪仁义一跺脚,韦绍光则抬头看天,不继续给洪仁义解围了。

    洪仁义往地上看去,想去伸手拉,伸到一半就缩了回来,这个时代这样可不适合。

    脸蛋小小的,身材矮矮的,整体给人的感觉就是瘦,只有那双眼睛,洪仁义非常熟悉。

    黑幽幽的,仿佛藏着一种深不见底的悲哀。

    这是他刺杀周攒典时救下来的那个女孩。

    “哼,这么久不回来,唯一口信还是送来了一个女人,她又不懂港(讲)白话,胆子又小,比我大了快五岁还见到什么都怕,弄得倒象我是姐姐一般。”

    洪仁义猛地一惊,用客家话问道:“你二十岁了,一点也看不出来啊?”

    女孩也不说话,当日洪仁义给她印象太深刻了,那种气质,就象是掌握人间命运的神只。

    “也是可怜人,看起来从小就没吃过饱饭,以至于身材瘦小,就当是个小猫小狗养着吧。”

    韦绍光叹息一声,准女婿扔回来一个女人他一点也不生气,就是知道洪仁义也不过是当成路上救了一个小猫小狗般。

    洪仁义挠了挠头,他想说这不是小猫小狗,这是一个人,可是最终也没说出口。

    这就是满清时代的现实,有时候这个女孩还不如一个有人养的小猫小狗,哪怕韦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能在这当一个小猫小狗,还得是她修来的福气。

    人呐!

    “你就在这个家好好呆着吧,如果不习惯想离开,说一声就行。”洪仁义用客家话说道。

    熟悉的客家话响起,女孩才微微一动,而听到离开,她浑身一抖,伏在地上的猛地摇晃着,看起来很怕被抛弃。

    “这个你拿着,是埋葬你阿爸的地址,空了可以把他迁到三元里这边来,就安葬在义庄吧。”

    女孩这才抬起头来,她眼神亮晶晶的看着洪仁义,一把将那张写着地址的纸条抓了过去。

    未语先泪流,继而化作一声声哀鸣。

    “阿爸,阿爸,阿爸啊!”连连哀泣,如同杜鹃啼血,女孩紧紧把纸条抱在胸口,仿佛那就是她父亲一般。

    洪仁义听得心里非常难受,他咬着牙转过身去,韦红妹早已泪流满面,她姐姐、姐姐的叫着,把地上的女孩扶起来。

    “这狗入的世道,这狗入的官府,这狗入的洋人!”

    韦绍光也很难受,他握着拳头,连骂了三个狗入的,一如之前要屌道光老母臭嗨那么热情奔放。

    “公社有大麻烦了,我看社首最近都愁得有些吃不下饭。

    他听说鹿步司攒典奸人周被杀的事后,来过两次,每次说是找我,但实际上都是想找你。”

    韦绍光沉吟片刻,“我知道你跟洪顺堂的大人物走得近,但那不是正途。

    你有个师兄在惠州府那边开武馆,我已经说了好,让你去那边待一段时间。”

    韦绍光还是很喜欢这个准女婿的,因此即便站队到了王诏这边,依然不肯让洪仁义去冒险。

    刺杀那两个比官府保护起来的帐房先生,可比刺杀一个整天在外露面,还没有防备的攒典要难得多。

    “师父,正因为这是个狗入的时代,有些事情就必须要去做。

    我们与东平公社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若是真让官府里外夹击弄倒了公社,我们的下场可能比王家还惨。”

    听到洪仁义这么说,韦绍光悚然一惊,然后不得不点头同意。

    威胁官府的是东平公社,不是公社总理王韶光父子,王韶光怎么说也是士绅官员中的一员,只要他们以后不再兴风作浪,做个富贵人家的资格还是有的。

    可是他韦绍光,这些年干了那么多事,早就在官府那里挂了号,就是靠着东平公社和沙河民团这两块招牌让人不敢打上门来。

    如果公社和民团没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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