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三转一响和三十六条腿了,单单两百块彩礼,这家伙就不可能拿得出来!
这年月,城里那些工人们,一个月工资就三十来块顶了天。
两百块,得是他们不吃不喝攒半年光景!
更别提是她们仨,一人两百了!
就算林兴邦今天就去县里找活干,一个月内也保准掏不出这么多钱来!
除非他去抢银行。
林兴邦深知现在多说无益,于是三两下穿好衣服,带着几分歉意地看向屋子里的三人。
“一个月,就一个月时间。”
“要是我做不到,你再拿刀砍了我,我也认了!”
他还真不是在信口胡诌。
当年他身无分文南下闯荡,都能闯出一片天来。
如今带着前世所有记忆重生,若一个月连这些东西都置办不上,那他干脆死了算了。
现在可是个遍地是黄金的时代。
赚钱,对于他而言,实在太简单了。
林兴邦穿好衣服之后,走到陈招娣面前,满眼温柔地问道。
“娘,爹之前打猎用的火铳呢?”
“我上山一趟,家里没啥吃的了,这些年都怪我,让你们吃了不少苦,我去弄些肉回来给你们补一补。”
陈招娣见儿子对自己态度居然变得如此温和和孝顺,一时间也感觉恍若隔世一般。
难道真是老头子在天有灵,让儿子变好了?
“搁东屋柴火堆里呢,娘给你找找。”
陈招娣赶忙说道。
林兴邦摆摆手,有些歉意地开口。
“娘,您腿脚不好,前两天还下了雨,我自己去翻翻就行。”
“中午不用做我的饭,晚上准备吃肉。”
“下午我带些肉去把明珠找回来。”
他说完,径直就朝屋外走了出去。
等木门关上的闷响传来。
三人这才回过神来。
杜佳茹有些懵地问了一句。
“他是不是冲着什么了?”
床上只穿着一件肚兜的苏婉君也是一脸懵地摇摇头。
“昨晚办事的时候还好好的,早上起来就这样了,也没听着有黄皮子啥的来过啊。”
杜佳茹叹了口气,有些同情地看着苏婉君。
“苦了你了婉君,你一个城里长大的大小姐,长得还这么漂亮,嫁给这么一个浑蛋,要是以后有机会,还是回城里去吧,离这倒霉催的远些!”
苏婉君闻言叹了口气,眼神中满是苦楚。
其他地方被判为黑五类的,很多都摘了帽子,偏偏自己父母依旧没信,她估计是没有希望了。
回城?
城里房子早就充公了,哪怕日后摘了帽子,估摸着也回不去。
留在林家,虽然日子苦了点,每天还得被折腾一晚上,但好歹还能活着,得过且过吧。
另一边。
林兴邦已经从东屋柴火堆最里边,翻找出了一把被包裹在油纸里的老式火铳。
早年林兴邦父亲林大山,可是东河乡有名的猎户。
凭借一手精湛的打猎技艺,愣是在最苦的那几年,让东河乡百姓门隔三差五都能吃上肉。
同样是因为林大山在乡里的威望,才让林兴邦打小就性格霸道,后来逐渐成了个混不吝。
将油纸剥开,林兴邦握着那把还很新的火铳,轻声感慨了起来。
“爹,是儿子不孝。”
“要能早重生几年,没准您也不会死了。”
“现在我既然重活一世,就一定不会让悲剧再重演,娘还有佳茹三姊妹和梦妮,我一定要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林兴邦将那把火铳摆好,毕恭毕敬地朝着它磕了三个头,权当做是给已故父亲磕的。
火铳现在是有了。
就是不知道火药还好不好使,毕竟不知道放了多少年。
他把角落里那个落了灰的火药牛角壶拿好,挎上火铳,便走出东屋朝厨房而去。
从里边拿了一根火柴划燃,取出些许火药试了试。
一点就爆燃!
看来这些火药还能继续用!
前世财富自由之后,他没少包机去非洲大草原上狩猎,所以国内虽然禁枪,但他依旧练得一手好枪法。
不过老式火铳,和猎枪还不太一样。
并非是传统意义上,装填子弹,直接击发就行。
火铳需要将火药和弹丸分别装填,先将黑火药倒入枪膛里,再用通条进行夯实,然后再进行弹丸填充。
非常麻烦,不过这年代,专业的猎枪倒是很少在他们这种乡下地方流通。
火铳一般才是乡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