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府兵们在拥有高昂战斗意志的时候,还具有非凡的战斗力。
此外,他们不发军饷的设计,大大地减轻了国家的压力。
因为在古代,运输粮食的成本很高,很多时候可能会高于所运粮食本身。如果能省去征收这些用来当做军饷的粮食,就可以省去这些粮食在运输流转派发过程中的损耗。
更关键的是,这也消灭了军饷从征收到派发过程中官员贪墨的空间。
免税资格代替军饷并不府兵家庭种粮的积极性,他们必须继续种粮才能将免税的福利转化为收益,他们的生产意愿会得到充分的激发。因为免税,生产出来的都是自己的。
从国家层面来看,既从民间抽调了军力,又没有降低国民的生产。
还有,不发军饷能够避免府兵的军事长官将国家军队变成自己的私人军队,防止国家走向军阀割据的局面。府兵士兵依赖的不是军饷,而是土地,土地是国家分配的,免税资格也是国家授予的。他们效忠的只能是国家,而不是军事长官。
府兵制的军事构建成功地扭转了北周在军事层面的颓势,让他们战胜了北齐。之后隋灭南陈,国家从分裂走向统一的进程几乎完全是按照均田制府兵制带来的力量格局变化而完成的。”
黄药师叹了口气,说:“看来,你对此深入研究过。可既然大唐有这么优越的制度,为什么他们最后分崩离析了呢?”
第314章 桃花 七
韩慎叹了口气,说:“这世上本就没有完美无缺的制度,没有最好的制度,只有最适合当时实际情况的。
均田令虽然有许多优点和好处,立法和实施基础是土地国有化,只有唐代政府控制足够多的土地,才能给人民授田。
虽然通过了均田立法,但唐代政府并未放弃土地私有制,所以均田制下的土地所有制是公私混合的双轨所有制。这种混合的公私产权制度,在施行过程中此消彼长,最终私有产权制度占据了主导地位,均田制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
终于使得这个制度在德宗建中元年(780)全盘破产,但实际上均田制在玄宗朝就已名存实亡。均田制的败坏有一个过程,并非一朝崩塌的。
首先,唐从开国到玄宗朝百余年间,经济恢复迅速,开元、天宝之际已达唐代的顶峰,人丁兴旺,人地关系日趋紧张,也就意味着劳动生产力在下降。
其次,土地的还授往复,使得土地条块化和疏远化,不利于集约生产,降低了劳动生产率,土地边际生产力也在下降。
再次,在公私混合的双轨土地所有制下,如果私有制成分增加,公有土地那部分便相对(或绝对)地减少,均田制也就逐渐走上了崩溃之路。
第四战乱与人口迁徙也导致了均田制的破坏。
安史之乱打破了开元盛世的升平景象,避乱的流民离开家园,抛弃土地到处流窜,国家的租庸调已无法施行,政府财政收入无法得到满足。
趁此之际,早已开始的土地买卖更加普遍,兼并、吞占土地已是常事,籍帐制度更是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