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
十年兼并而成。

    一旦夺之,怨怼必深,朝堂不安,州郡不宁。

    故限田非不可为,不可骤为也。】

    前朝前车之鉴在那里摆着,不能重蹈覆辙。

    【禁兼并者,杜豪强之欲以安贫弱也。

    其理甚直,其词甚正,然不能独行。何也?

    兼并之起,非豪强之独罪,亦赋役不均之所致也。

    赋役均,则田多者税亦多,豪强自不敢广占田土。

    赋役不均,则田多者税反轻,豪强虽禁之而不能止。

    故禁兼并者,治其流也

    均赋役者,治其源也。】

    源流之辨,是这篇策问的骨架。

    禁兼并是治流,均赋役是治源。

    治流不如治源,这是儒家的老道理,用在这里却恰到好处。

    【臣以为,三者之中,均赋役为根本。

    赋役均,则田多者无所逃其税,自不敢兼并。

    赋役均,则田少者输其力而食其报,自不至于流徙。

    赋役不均,虽行限田,田不久而复归兼并

    虽行禁兼并,弊不久而复生。

    故曰:均赋役者,治田制之本也。】

    写完这段,魏逆生停了一下,

    重新研了研墨,然后继续写。

    策问答的是“施之今日,其序如何”,不能只谈本末,还要谈次序。

    先做什么,后做什么,不能乱来。

    【施之今日,臣以为当以五事为序。】

    【一曰清丈田亩。赋役不均之由,在于田数不实。

    豪强隐田,官吏匿报,朝廷不知其实,故赋役无从均之。

    当命州县长吏亲诣田所,逐亩丈量,绘图造册

    明载田主、地亩、肥瘠、赋等

    一式三份,一存州县,一存府,一存户部。

    豪强无所隐其田,则税无所逃。】

    清丈田亩,这是均赋役的第一步,也是最难的一步。

    但他没有回避,写得实实在在,连“一式三份”这种细节都想到了。

    【二曰厘定赋等。田有肥瘠,赋当有别。

    上田多纳,下田少纳,中田居间。

    不可一概而论,使贫者不堪其重,富者反受其利。

    当以清丈之册为据,按田定等,按等定赋

    使田多者不因其多而轻税,田少者不因其少而重税。】

    厘定赋等,是第二步。

    这一步的关键是公平,不能让富人钻空子。

    【三曰均平差役。今之差役,贫者以无田而免,富者以多田而重役,此倒置之甚也。

    当以田亩为差役之本,田多者役多,田少者役少,无田者无役。

    差役之时,以田册为据,按等轮差

    使富者不得以贿免,贫者不致因无田而独任重役。】

    差役是赋役的另一半,魏逆生没有漏掉。

    【四曰整饬吏治。清丈、定等、均役,三者皆赖吏为之。

    吏不廉则丈量不实,吏不勤则定等不公,吏不畏则均役不平。

    当严考课之法,重贪墨之罚,使州县之吏不敢轻田亩之事。】

    写到这里,魏逆生微微顿了一下。

    吏治,这是冯衍最在意的

    事

    也是魏峥当年在户部最头疼的事。

    清丈田亩能不能成,不在办法好不好,在吏廉不廉。

    吏不廉,再好的办法也是白搭。

    【五曰渐行限田。均赋役既行,豪强之势稍衰,然后可以议限田。

    然不可骤,当以渐。

    先限品官之田,次限庶人之田,以田之多少为差,使兼并之甚者不得逾制。

    如此,则豪强不怨,贫民受惠,田制可渐归正轨。】

    最后一条,限田放在最后。

    不是不做,是缓做,慢做,优做,有节奏地推近。

    先均赋役,再禁兼并,最后限田。

    这个次序不能乱,乱了就会出乱子。

    魏逆生将五条又看了一遍,确认没有遗漏,然后提笔写结语。

    【夫天下之事,有本有末,有先有后。

    均赋役者,本也,当先为之。

    禁兼并者,末也,可次之。

    限田者,又其次也,可缓图之。

    本末不舛,先后有序,则事可成而民不扰。

    若倒持本末,失其序,虽圣智不能为也。】

    【臣草茅微贱,不识忌讳,敢竭愚衷,惟陛下裁择。】

    搁笔。

    魏逆生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靠在墙壁上,闭了一会儿眼。

    这篇策论,写得不算出彩,但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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