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嬴政人还没下马,靴子沾着泥点子就往城主府门口冲。
远远瞧见杨玄杵在那儿,肩甲还带着血痂,人却站得笔直,他那紧绷的眉心才松了半分。
这年头,大王亲自迎将、搀骼膊、喊爱卿——听着肉麻,实则早成了规矩。
不是作秀就是真急,但做多了,真假也就混一块儿了。
谁家镇国大将一失踪,上头连个影儿都不露?立马就有风言风语刮起来:“呵,怕不是功高震主,巴不得人回不来?”
流言比刀子快,杀人不见血。
可嬴政不一样。
这位爷坐拥大秦万里河山,日常吃的是粟米饭配腌菜,穿的是洗过三水的玄色深衣,寝殿里连颗夜明珠都嫌晃眼。
简朴?那是刻进骨子里的。
腐烂?他连贪官的奏折都批到半夜,朱砂墨都干透了三回。
正因有这么个王,又恰逢乱世初定、民气刚振,大秦上下才拧成一股绳——
不是被逼的,是真觉得:这江山,值得拼。
嬴政一把攥住杨玄骼膊,手劲儿大得发颤:“杨爱卿!你可千万不能倒!咱的大业才铺开一半,你替大秦打了十七场硬仗,连顿安稳饭都没吃过,凭什么现在撒手?”
这话没掺水。
嬴政这人,嘴笨心亮,信谁就信到底,疑心病比草根还稀罕。
他最拿手的本事?
不是排兵布阵,是看人。
一眼,就知你是狼是犬,是铁骨还是软骨头。
杨玄却硬是挣开半步,腰杆一沉,行了个标准军礼。
大庭广众之下,礼数不能塌。
他不怕敌国泼脏水——怕就怕他们揪着这点“失仪”写檄文,把大秦钉在“君臣失序”的耻辱柱上。
至于国内?
他笑了一下。
大秦百姓不傻。
谣言传三遍,他们就能扒出漏洞;假话吹一句,孩子都能指着说:“娘,那人裤子破洞在左边,我爹昨天才补的右边!”
想到这儿,他忽然记起河套学塾里那些小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