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钰是典型的鹅蛋脸,轮廓线条温润婉转,不见分毫硬骨。
她的五官清雅柔和,眉目含温,唇齿温婉。
昔日养尊处优的富家闺秀风骨藏于眉眼,柔而不弱,清丽动人。
更难能可贵的,是她身上的气质,清丽,脱俗,给人一种仙女落入凡间的美感。
他隐约还记得,当年苏婉清和沈钰下乡的那个秋天,村里很多人都起了大早围观城里下来的牛车。
车上,拎着布包的两个女孩子下车,多少小伙子,哪怕是村长都忍不住瞪大眼睛,不自觉张开嘴。
有小孩子不懂事,还喊了仙女,只是被大人捂了嘴巴。
眼见陈欢不说话,苏婉清和沈钰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沈钰有点凄凄,还以为陈欢不愿意,于是她原本要伸出的手,下意识捏紧了盖在身上的被子:
“陈大哥,抱歉,是小妹唐突了。”
“我和姐姐如今的身份和情况我们自己知道,你也不用为难……”
是啊,走资派,这个帽子谁敢带?
以后,家里有了孩子,身份背景都不干净了。
这是时代造成的遗憾,她们没法改变。
然而,哪知道,陈欢反应过来之后,居然主动拉过了沈钰的手,把头绳套到她白皙的手腕上。
“我有什么可为难的?”
“能够娶到你们姐妹,是个人做梦都要笑醒。”
苏婉清姐妹压根儿没注意陈欢的话。
这露骨的表白,简直是最大胆的话。
原本沈钰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瞬间被陈欢的动作杀得溃不成军。
身上的伤,此时似乎更烫了,让她整个人都跟熟透了的虾米一样,扬起的头再次连忙低下。
苏婉清忍不住追问说道:
“那这些算不算是聘礼啊。”
“你打算什么时候娶我妹妹过门?”
陈欢思考了一下,然后说道:
“这些肉,是给你和小钰补身子的。”
“聘礼不能这么简单,最近我还会多过来,东西你们不要不舍得吃。”
“既然要娶,那肯定是风风光光的。”
“刚才你们也听说了吧?我有了猎枪证,以后可以进山打猎了。”
苏婉清听说陈欢主动提及,也是有点好奇,忍不住问道:
“你真的打了一头大野猪?”
陈欢指着桌上的猪肉,笑着说道:
“对啊,这不就是了吗?等我再多挣一点钱,一定把这事儿操办得风光,我父母都同意了,你们只要不后悔就行。”
就在三人聊着人生大事的时候,屋门外,突然传来一声粗暴的呵斥声:
“苏婉清,还不上工,今天的猪草打了没有?”
这声音,是杨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