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便告退。
塞缪尔低头看去,一大盘薯条堆得像小山,表面撒着细盐和香料,金黄色的油光在灯光下微微闪烁。
牛肚被切成均匀的条状,盛在一个深口的白瓷碗里,汤汁浓郁,表面浮着一层薄薄的油光。
桔香鸭胸肉被切成厚片,整齐地码在木盘上,肉色粉嫩。
边缘烤得微微焦脆,上面淋着一层深褐色的酱汁,散发着柑橘和肉脂混合的香气。
两大杯蒲公英酒被放在桌角,杯壁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
!”温迪拿起酒杯灌了一口,“味道倒是比蒙德城的淡了点,不过也没差到哪去。”
塞缪尔点点头,拿起刀叉,切好叉了一块鸭胸肉送进嘴里。
肉质鲜嫩,带着柑橘的清香,酱汁的咸甜在舌尖上化开,比蒙德那种粗犷的烤肉多了几分细腻和层次感。
餐馆里渐渐热闹起来。
几桌新来的客人落了座,低声交谈着,用的是塞缪尔听得懂但不太熟悉的枫丹口音。
角落里的老夫妻已经吃完了,正慢悠悠地喝着茶。
靠窗那个看报纸的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报纸被叠好放在桌角。
——塞缪尔把最后一块鸭胸肉吃完,放下叉子,靠在椅背上,舒了一口气。
而后他站起身,正准备去结账,摸口袋的动作便突然顿住了。
他抬眼看向温迪,互相大眼瞪小眼看了会。
“…你有带钱吗?”
而后,连话都不用说了,光看温迪那个表情塞缪尔就读出来一句“你看我像随身带钱的人吗”。
塞缪尔:“……”
“走的时候太急了,把摩拉全放在行李里忘拿出来了。”
说完这句话,二人同时被蠢笑了。
温迪摆了摆
“要不去跟老板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用诗歌抵账?”
“…还是我去跟他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