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 18 章
上得到答案,于是他脱下她的鞋子,并剥下了她脚上的足衣。

    她的脚在他掌心。

    果然是莲瓣、白霜、美玉、脂膏,而且真的带香气。

    这样的一只脚,是真的可以放进嘴里。

    他不自禁的摩挲起来。

    早在他脱杨心爱鞋子的时候,杨心爱就已经惊到不敢动了。

    行不露足,女人双脚的清白,也是贞洁的一种,是不可以被外人看见触碰的,否则即为失贞。

    一个故事是说,有女子失足落水,一渔翁路过,拉住女子的右脚将其救起,为了保全自己的清白,这女子归家后,竟拿刀将右脚砍去了,世人皆以为贞烈。

    杨心爱听说这故事时,厌恶到忘记在人前遮掩表情。

    真可笑,脚明明长在女人身上,却是男人的所有物。

    杨心爱从不露足于人前。

    不是因为认同脚即清白这种说法,而是虽然她不认同,别人却认同,她不想沦为旁人邪念中的人物,只是想,就恶心得要吐。

    眼下她的脚落进了男人掌中,她惊得不能动弹。

    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贞洁不保,她连改嫁都能同意,还怕被人握住脚?

    她的确怕。

    但怕的是,她走不脱。

    脚在旁人手里握着,挣不脱的话,就代表着受制于人。

    她本来就在陆霆的手心里,改嫁是她答应的,她答应嫁给陆霆。

    就是这个“嫁”字。

    这个字后头,是拖着责任的。

    女子出嫁后,要侍奉公婆,相夫持家,还要传宗接代……

    她早就做了女人,男人的身体,她是熟悉的。

    她坐在他身上,他抚弄她的脚,他的身体有了变化……

    她既答应嫁给他,那就代表着,她认下了那些责任。

    他是有资格对她做那种事的。

    她同顾呈做过那种事,她很喜欢,那是很强烈的快乐。

    做那种事,必要的是男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不是爱。

    没有爱,只要有男人和女人,就可以做那种事。

    男人的身体是可以比较的。

    如果将这个人拿去和顾呈比。

    他们的脸是不同的,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可是头颅以下,两个人的不同之处,就少很多了。

    顾呈应该要比他高一些,但是没有高太多,顾呈年长他许多,听说他只十八岁,十八岁,还有长高的机会,也许将来他会和顾呈一样高,说不定还会超过顾呈,他比顾呈年幼,但他的肩是同顾呈差不多宽的,腰肢也是差不多宽窄,肌理,似乎也是差不多……

    如果不去管他的脸,那他和顾呈就没有太大的分别。

    她既然可以接受顾呈,想必也可以接受一个和顾呈差不多的他。

    可以吗?她愿意吗?他们是差不多的。

    不,不可以。

    她不爱他,她清楚地知道他不爱他。

    没有爱的两个人,覆在一起做那种事,和畜牲有什么分别?

    她不能接受。

    那种事代表了一种关系,一种许可。

    如果她同意他的身体进入她的身体,那就代表着,她认可了这个人的资格,他是和她般配的人。

    不,不是,他们不是般配的。

    所以她不同意,不认可。

    这关乎她的尊严。

    她要逃。

    她一定要逃……

    可是她的脚在他手中。

    杨心爱是个女人,陆霆是个男人。

    杨心爱有顾呈,陆霆有……

    素和。

    陆霆不喜欢素和,他们的事是一个错误。

    陆霆很早就知道了男欢女爱是怎么一回事。

    羊群里公羊会骑到母羊身上,马厩里公马会骑到母马身上,去山里打野,山里的公狼也会骑到母狼身上,它们的身体连在了一起,他看得很清楚,因为有很多的机会。

    同理,男人也会像公羊、公马、公狼那样骑在女人的身上,陆霆一样见过很多,在草甸旁,山石后,甚至是有物件遮挡的帐子外,夜晚有,白天也有。他们都说,这是天地运行之本,是万物生生之源,是最神圣的事。

    离得最近看得最清楚的一次,是四哥和部落里的一个有些年纪的寡妇,在一个夜晚,月亮很圆,也很亮堂,所以是真的瞧得很清楚,四哥的东西,那女人白花花的肉,他还听见他们说话,四哥是很粗俗的人,从来没和人好好说过话,动辄怒目相向,挥鞭子打人,四哥一直是这种人,所以他也骂那女人,打那个女人,看那架势,似乎是对那女人恨到极处,那女人不堪折磨,在四哥身下发出了十分痛苦的嚎叫,并且不停地向四哥求饶,很可怜。

    陆霆听着有些不忍。他认识那个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