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的自由
合法夫妻,顶多算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方面,不满两岁原则上归母亲。你带孩子直接离开你那个男人就行。"

    林小雨听得目瞪口呆:"这...这么简单?"

    "法律上简单,"金秋严肃地说,"难的是你下定决心。一旦开始,就不能回头了。"

    林小雨抱紧女儿,深吸一口气:"我确定。为了小雨点,我必须走。"

    陈也听到也挺震惊,“等等,金秋姐,事实婚姻不是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吗?他们同居三年,生了孩子。”

    金秋耐心的给陈也科普,“三年前,《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在此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但在此之后的,必须办理结婚证。”

    金秋拿起林小雨的身份证,和孩子的出生证,“同居是在法规之后,所以只有去领证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不过,你也才22岁,领不了证。你只是有孩子的单身女性。明白了吗?”

    林小雨使劲点头,“明白了,明白了。”

    陈也右手食指点了桌面几下,“林姐姐,你今天别回去了。证件都带着,钱也带着吧?“

    林小雨有点懵,还是如实点头,“都带着。”又有点羞愧,“可我只攒了两百多,有一百二还是昨天卖给你玩具的钱。”

    陈泗一直在旁边安静地听着,此时开口:"林姐,家里还有什么需要带走的东西吗?衣物不算。"

    林小雨摇摇头,“我没有自己的东西。”

    似是恍然发现,自己的东西在这三年间一点点被丈夫和公婆以各种理由扔掉了。

    紧紧抱着女儿,“我有女儿就够了。”

    陈也果断一拍桌子,“那就今晚住在这,明天和我们一起走。咱一块去京市。”

    金秋和李萌惊讶地看向她。

    "大城市机会多,"陈泗帮妹妹解释道,"而且和那些常年去南方打工的方向相反,不容易被找到。"

    金秋就知道哥哥不反对,伸手抱了抱林小雨。

    林小雨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你们...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陈也握住她的手:"因为你值得被善待,你值得!"

    事情进展得出奇顺利。回去路上李萌调侃金秋,“你从哪认识的朋友?两人挺不错。”

    金秋斜眼看了表姐一下,“高考后你没看报纸吧,陈也是今年的省状元,咱省的。他哥陈泗是市状元,他家户口本上就只有他和他妹妹。明白了?”

    “我去,这么牛,不过你还没说怎么认识的。别避重就轻啊。”

    “昨天认识的,你信吗?海大昨天不是有辩论赛吗?被叫去帮忙,他俩想去看比赛,我就把他俩放进去看了。就这么认识了。”

    “这姑娘,也挺自来熟,刚认识就找你帮忙。”李萌感慨了一下,“不过,人不错。”

    “你知道她几岁吗?”

    “个子挺高的,十六七?跳级了?”

    “十三,吃可爱多长大的。”金秋不自觉的笑了。

    “你是遇到大宝贝了,可爱可爱。”

    “不过,说回来,这事没调查过,只听了林小雨的一面之词。”

    “喏,你看。”金秋把手机递给李萌,里面是陈泗发的信息。

    “这家伙,心思挺缜密的。”李萌看完感叹道。

    “闲着也是闲着,这劳务费我挣了。”金秋给陈泗回消息,她会去调查清楚,林小雨的具体事情,随时和金主汇报。

    “他妹妹还小,慢慢教孩子,这事办的急促了。你也回头提醒小可爱一下。”李萌那手指戳戳金秋。

    “调查林小雨就是陈也让她哥办的。”金秋一脸你想不到吧,又抿嘴一笑,“小可爱叫我姐姐,啧,确实吃可爱多长大的。”

    虽然没有去成博物馆,但是认识了金秋和李萌这么好的姐姐,又帮助了一个心灵手巧的妈妈。

    “哥,相信吗?我送出去的每颗糖都去了该去的地方,地球是圆的,做的好事终会回到我们身上。①”

    飞机起飞时,小雨点好奇地趴在窗边,看着越来越小的城市。林小雨则紧紧攥着陈也的手,像抓住救命稻草。

    "别怕,"陈也轻声说,"到了京市,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陈泗看着窗外的云海,想起多年前带着妹妹离开村子的那个清晨。那时的他们,也是一无所有,只有对未来的希望。而现在,他们竟然也能成为别人的希望了。

    飞机穿过云层,阳光突然倾泻而入,照亮了整个机舱。林小雨眯起眼,恍惚间觉得,这或许就是新生活的曙光。

    "陈也,"她突然问道,"你为什么愿意帮我?"

    陈也想了想,认真回答:"因为曾经也有人这样帮过我和哥哥。"她看向窗外的蓝天,"而且,我相信每个人都应该有对生活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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