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身上,但他并没有急于开枪。他很清楚现在开枪了,那三个人必定会有两个人亡命奔逃。
姆卡的食指轻轻搭在冰凉的扳机上,没用力,他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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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那三个人走到他预设的那个位置,一片相对开阔、没什么像样掩体的地方。他盘算得很好,第一枪,不打头,不打胸。他瞄的是左边那个高个子男人的右腿膝盖。
7.62毫米的弹头会在那里制造一个可怕的碗口大疤,足够让那男人瞬间失去行动能力,瘫在地上嚎。他的同伴要么被吓傻,要么就得去救他,无论哪种,都会变成更好的活靶子。
在丛林里面想要锁定一个家伙是很难的,所以他的打算是把其中一个人的腿给废了,这样就可以减少他逃跑的概率,这样他就有时间慢慢来收拾他。
他正在计算时间,他选择最好的角度,让他们没办法找掩体隐藏。
他喜欢这个过程。慢慢来,不着急。看着猎物在自己的算计里一步步走向绝路,那感觉,比最后扣扳机那一下还上瘾。
他也瞥了一眼自己左手腕上同样的表。一个代表队友的光点,正从西南方朝自己这边靠近,速度不慢。他皱了皱眉,有点不耐烦。他最讨厌狩猎时被人打扰。
拇指按下夹在肩带上的对讲机发射键,他压低声音,语气带着明显的不快:“嘿,我不管你是谁,别他妈靠我太近。我正在料理我的货。”
说完松开。他看到屏幕上那个光点停了下来,似乎听懂了。
姆卡鼻腔里哼出一声,不再理会。菜鸟,懂规矩就行。他重新把眼睛贴上目镜,调整呼吸。那三个猎物,已经踏入他预想的最佳射击区。五米,四米,三米……
说完,他便松开了发射按键。果然,他看见手表上原本移动的光点已经停下来了。随后他便继续对付起了猎物。这一种猎杀人类的感觉让他很上瘾。
他缓缓吸了半口气,然后屏住。心跳在耳鼓里被放大,砰砰,砰砰。
世界安静下来,只剩下瞄准镜里那个越来越近、微微晃动的膝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