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到一记重击,世界陷入黑暗。
整个过程不到三秒。
噗噗!
补枪完成。
约翰松开手,两具尸体软软倒地。他蹲下,快速搜刮。
两个满弹的AK弹匣,一枚手雷,一把战术刀。他把弹匣塞进背包,手雷挂上腰带,站起身,继续向前。
巷战,是他的主场。
他太熟悉这种环境了。狭窄的空间,有限的视野,每一个拐角都可能藏着死亡。但正因为如此,经验比人数更重要,冷静比火力更致命。
他像一道影子,在老城区的血管里穿行。
遇到单兵,他就用刀。从阴影中闪出,捂住口鼻,匕首划过颈侧,血喷在土墙上,瞬间被干燥的空气吸收。
遇到两人组,他用手枪。先发制人,两发点射击倒第一个,在第二个愣神的半秒内,枪口已经指向他的眉心。
遇到三人以上的巡逻队,他用手雷。延时两秒,扔进人群,然后转身,爆炸的火光在身后炸开,惨叫声被墙体阻隔成模糊的回音。
他不知道自己杀了多少人。
十个?十五个?
也许更多。每一次击杀,他都在脑海里划掉一个数字,但新的追兵不断从各个方向涌来。
驼铃组织疯了。
他们在老城区投入了至少五十人,分成十几个小组,网格化搜索。每条巷子,每个路口,每个可能藏身的角落,都有持枪的人在走动。
但他们犯了一个错误,他们太依赖人数,太相信自己的围捕能力,忽略了这片迷宫真正的规则。
约翰在一处屋顶上短暂停歇,趴伏在矮墙后,大口喘息,但他面无表情。
远处,清真寺的宣礼塔在夕阳下投出长长的影子。天色开始变暗,夜晚即将降临。
黑夜是他的第二个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