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手液一抹,滑腻的鐲子顺著小丫头白皙的手腕哧溜一下滑了进去,大小竟然出奇的合適,衬得沈小冉的手腕越发娇嫩。
沈一鸣满意地点点头,下巴衝著旁边那个28克的金鐲子扬了扬。
“豆豆,把那个金的也套上试试。”
唐思思在一旁看得直跺脚,满脸的不理解。
“一鸣!哪有左手戴金右手戴玉的!这两样东西配在一起,简直土得掉渣,完全不搭调啊!你选一样就行了嘛!”
沈一鸣转过身,看著急得跳脚的唐思思,霸道一笑。
“只有穷人才需要绞尽脑汁去做选择。”
“我两个都要。”
还没等柜姐缓过神来,沈一鸣已经开始选白菜了。
“光要鐲子太显单薄。那条水波纹的金项炼、带福字的金戒指,还有那对足金的耳坠,全给我照著我妈的岁数配齐了包起来。”
计算器的按键被按得冒出火星。
“老板,两个手鐲加起来两万一千八”
沈一鸣毫不客气地打断。
“凑个整,两万。行就开单,不行我换一家。”
柜姐咬了咬牙,这种大单子她寧可少拿提成也不能放跑,当即拍板。
加上项炼、戒指和耳环,最后的总价五万两千块。
“刷卡。”
银行卡在pos机侧面划出一道利落的残影。
伴隨著机器呲呲吐出长长一截小票的声音,珠宝店的门再次被人从外面推开。
沈一鸣漫不经心地抬起眼眸,正对上一对相携走入的男女。
来人竟然是牛犇。
还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冤家路窄。
沈一鸣冷冷地打量著迎面走来的男人。
眼前这人与前几日那个不可一世的混混头子简直判若两人。
牛犇脖子上那根常年用来充场面的粗劣大金炼子不翼而飞,整个人像被抽乾了水分似的,两颊深深凹陷下去,瘦了一大圈。
他没有了那股子囂张跋扈的江湖做派,乍一看,跟街头那些揣著手的普通閒汉没有任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