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八百一十五章 就算萧雪裙再怎么能打,那也是独木难支
    小色狼。

    是今早六点多时,李南征给秦宫起的新外号。

    绝对是实至名归!

    关键是宫宫对这个只在卧室内的外号,不但不反感,反而特喜欢。

    其实吧。

    宫宫更喜欢她家李南征在被动的情况下,羞恼成怒大骂出的“小音符”外号。

    不过两口子都是文明人,能不骂人就不骂人。

    “骑自行车,有三个好处。”

    秀发束成丸子头、显得脖子越发白腻修长的秦宫,回答:“一,这样能让咱俩的蜜月时间,过的慢一些。自行车的速度,比轿车慢了太多。”

    李南征——

    就因为自行车的赶路速度,远比轿车慢,蜜月时间就长了?

    “二。”

    秦宫说:“你骑着自行车载着我,穿街过巷时。能让人,看到咱们的幸福样。”

    嗯。

    这一点倒是不错。

    李南征点了点头:“第三呢?”

    秦宫低头看了眼,美美的转了个圈圈。

    说:“能让人家,看到我的漂亮衣服啊。坐在车里,谁能看得到?”

    李南征——

    只能说是个女人就爱臭美,就爱显摆。

    他想到了什么,连忙弯腰伸手,掀起了桃色马面裙的裙裾。

    还好!

    小色狼没有像昨天那样,穿着马面裙出门时,忘记了穿长丝。

    一条修长的大白腿,踹飞上官帝霄时,那可是让很多路人看到。

    心疼的李南征,晚上做梦都做不安稳。

    不得不说。

    秦宫秀发丸子头,左耳血钻耳钉、真丝白衬衣、桃色马面裙、内衬肉丝,脚踩乳白色小马靴“干净,清纯,却又带有小妩媚小性感”的造型。

    即便是放在几十年后,在大街上的回头率,那也是很高的。

    出门。

    当秦宫走出大门口的那个瞬即——

    眉宇间的残春、双眸中的流溢、嘴角妩媚笑意,就像被飓风刮走了那样。

    人还是那个人。

    衣服还是那身衣服。

    在家里和李南征独处时,从不笑的秦宫,不但会笑颜如花,而且还学会了“淫笑”。

    出门后呢?

    大家所熟悉的“秦家那个从来不哭,也不笑的凶名昭着”,立即附体。

    她只会把她最最真实的一面,没有丝毫遮掩的,献给洞房过后的丈夫。

    李南征倒是挺喜欢,秦宫这个“变色龙”的本事。

    自家老婆好玩的那一面,凭啥给外人看?

    有流量吗?

    了吗!?

    锁好大门后,李南征骑上我心爱的自行车,载上我的马面裙小老婆。

    就这样招摇过市。

    哪条街上的人多,咱就走哪条。

    年轻不显摆,等到拄着拐杖时,才说老子想当年?

    呵呵。

    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

    一路走来——

    即便秦宫宫面无表情,只是右手轻轻拽着李南征的衬衣,那回头率也绝对是百分百!

    惊艳市井。

    无数未婚、已婚的女性,都在想:“这小娘们是谁啊?不但长得漂亮,穿的也好看。这衣服,能从哪儿买到?价值几何?隔壁老刘半年的薪资,能不能买到这身衣服?”

    秦宫出门时,说了三个好处。

    却忽略了“穿着改良版马面裙,招摇过市的广告效应”这个最大的好处。

    也正是从这一天起——

    天都无数的女性,尤其是豪门贵妇、大小姐,都在疯狂搜寻这款衣服在哪儿能买到。

    以至于原先主打轻取产品的南娇时装,不得不加紧创建汉服车间。

    在各大城市开专卖店。

    机器干冒烟的昼夜不停,生产各种款式的汉服。

    从而把汉服重新成为民族主流时装的时间,比李南征的前世,要早进行了三十年。

    从李南征家到萧家,开车的话得二十分钟。

    骑自行车呢?

    只能说天都的地盘,太大了!

    骑自行车跑这段轿车的车程,还得载着个体重54公斤的小媳妇,真不是一般人能干的活啊。

    不过。

    李南征就算累成狗,也不会允许别人骑着车子,载着他老婆招摇过市。

    十点半。

    衬衣都汗透了的李南征,终于来到了萧家老宅的大门口。

    刚好。

    萧雪瑾的老四弟弟萧雪山,正捧着一本厚厚的英语字典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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