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绝处逢生后,慕容千绝发生了质的变化
    “可惜这个女人对我们设在英伦的公司,起到一定的作用。

    “要不然,我早就让她上榜了!”

    “如果能让她为奴,千万美金也不亏。”

    “尤其她女儿,是慕容千绝!哎!可惜随着美杜莎在这边的全线溃败,三五年内是别想得到她了。早知道美杜莎会一败涂地,我肯定不会在乎慕容家,和我们的合作是否愉快。”

    “三五年内,都无法拥有她,这绝对是我生命中最大的遗憾。”

    “幸亏今晚,我就要接受那对泡菜了。”

    “大泡菜的各方面,完全可以和这贱妇相媲美。”

    想到今晚就可以接受的那对泡菜后,回头看向招待所外,目送李太婉的车子离去的罗德曼,遗憾的心情,迅速好转。

    他的一个保镖,则很随意的样子,走到了门口。

    门外的路上——

    驶过的车子基本都是卡车、拖拉机和自行车。

    也有小轿车,但占比不大。

    一个穿着蓝色连衣裙,梳着双马尾的小女孩,正随手晃着一根树枝,溜溜达达的从远处走来,避开了一个要犯的老乞丐。

    在招待所门口,摆摊卖菜的那些小贩,正啃着干粮,喝着罐头瓶子里的水。

    一切正常!

    没发现任何的异常。

    外号鹰隼的保镖,回头对站在舒婷旁边,等待安排房间的罗德曼,悄悄比划了个ok的手势。

    是啊,一切正常。

    起码走过来的妆妆,没发现有谁注意到了她。

    一个午休时间不用去上学的初中生,走到招待所东边的旧书摊上,蹲下来看书,有什么不对劲吗?

    最多也就是她看到李太婉,独自驾车离开招待所门口后,好奇狗贼的小妈,为什么没有陪着罗德曼一起用餐。

    却不知道狗贼的小妈,开车从她身边经过后,并没有回县大院,而是直接向东驶去。

    这边发生的事,李南征当然不知道。

    他在慕容千绝的带领下,来到了李太婉买下的小院。

    这栋十四米见方的小院,是某镇某村新规划的住宅。

    红砖的房子,红砖的墙,简约的院门,红砖铺就的院子。

    院子里还有一棵大碗粗细的梧桐树,一口自己耗资打的压水井。

    五间北屋。

    三间客厅,套间是西屋,东边是客房。

    东厢房是厨房,西厢房是客房。

    西南角是厕所,西墙下还有个简易的棚子,可放自行车等杂物。

    这年头——

    这样一栋全红砖的小院,加上地基在县城的话,没有三万块是别想拿下来的。

    但三万块对李太婉来说,那叫钱吗?

    她为了买下这栋小院,给了原住户整整五万块!

    原住户立即觉得发大了,生怕她会反悔,连夜搬家。

    李太婉又花钱铺地面,置换了全新的家具家电。

    总之。

    李南征觉得这地方不错。

    “我妈住在套间,我住在东边小屋。舒婷住在西厢房,客厅你也看到了,不会住人(这年头的客厅内,很多人家也都摆上床住人的)。”

    请李南征进屋后,慕容千绝从门后的鞋架上,拿下了一双拖鞋:“鞋子换下来后,就放在门口好了。哦,这是我妈的拖鞋,你先凑合着穿一下。”

    看着那双37码的黑色小拖鞋,李南征莫名想到了小瑶婊那双,总是挂在足尖来回荡,可劲儿撩他的那一双。

    “嗨,家里又不是外面,没谁会笑话你穿女鞋的。来,换上。我去给你泡茶。”

    自己踩上一双红色小拖鞋的慕容千绝,把那双黑色的小拖鞋,放在李南征的脚下后,挽起袖子去洗手。

    “这娘们。不!是她遭此大难后,整个人都有了质的变化。起码在我面前,没有了那种无脑的优越狂妄。看她招待我的言谈举止,还真有些像是个姐姐。”

    看着洗手后去泡茶的慕容千绝,李南征低头默默的,换上了那双小拖鞋。

    “来,喝水。”

    “来,吸烟。”

    “来,吃水果。”

    真像招待贵客那样,慕容千绝一会儿拿烟,一会儿端水果。

    搞的坐在东墙下沙发上的李南征,有些不自在。

    他摘下假发顺手放在沙发上,笑道:“慕容副县,你没必要把我当客人,这么忙活的。”

    “你本来就是客人啊。”

    慕容千绝咬唇飞快看了她一眼,说:“我也不是什么副县了,你就别称呼我的职务了。”

    也是。

    李南征点了点头时,心中奇怪。

    只因慕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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