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3章 法定义务?
    “什么计?”

    罗璇一字一句。

    “借刀杀人。”

    几人心头一热。

    两个新成员也一下子站直了。

    他们忽然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参与一件很厉害的事。

    罗璇背上书包,气势汹汹地往前走。

    “走。”

    宁不归拄着拐杖跟上。

    其余人也纷纷跟上。

    而很快,到了教学楼下面时,

    一群人傻眼了,

    “大姐头,你跟我说这是……借刀杀人?”

    罗璇严肃点头,“没错。”

    “可这不就是告老师吗?”

    罗璇眉毛一竖:“肤浅。”

    “你们这是告老师,我这是祸水东引,借刀杀人……”

    几人无语了。

    罗璇淡淡看着他们。

    “还服不服从组织纪律了?”

    几人瞬间安静。

    宁不归第一个表态:“服从。”

    陈航推了推眼镜:“服从。”

    何圆圆小声:“服从。”

    两个新成员也蔫蔫地点头。

    罗璇满意了。

    她背着书包,表情很严肃。

    “你们告老师没效果,是因为方式不对。纵观古今,借刀杀人这招都不会过时。”

    宁不归小声道:“姐,这个词用在老师身上,是不是有点……”

    罗璇瞪他。

    宁不归立刻闭嘴。

    罗璇转过身。

    “功败在此一举,跟我来。”

    “行动。”罗璇一挥手。

    其实找老师也是颇有学问,有些老师只是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磁场不对,一副不想负责的样子。

    这样的老师,往往不会把学生的事放心上,最擅长的是和稀泥,甚至觉得事多。有时候告诉他们,反而会打草惊蛇,破坏计划,成不了大事。跟这样的人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纯粹是浪费双方的时间。

    而罗璇的目标,也从不是这些。

    在他看来,和稀泥的人,小时候就是那些中立派和跟风的人。

    他们心智不坚,长大了后也得过且过,没有自己坚定的信仰和目标。让他们看看热闹和跟风可以,但自己处理问题起来,头都大了。

    但一个地方,也总会不乏有真正勇敢和正义的人。

    而这些,才是罗璇真正要组织拉拢的人。

    关于是不是班主任乃至带自己的老师其实不重要。《教师法》早就有定过义务——所有教师通用

    《教师法》第八条第五项,为教师规定的法定义务是:"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也就是说,你哪怕不是班主任,只要是老师,这个事儿你知道了,并且找到了你身上,你就不得不管。

    ps:最近头有点晕,写的飘飘忽忽的,这几章,也是改来改去,有时候大家看的比较错乱请多多担待,不过现在也应该捋清楚了,校园篇也快结束了,真正的主题也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