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杀人蜂
    这一群亡命之徒在丛林之中夺命狂奔,在他们身后,密密麻麻跟着一大群乌泱泱的黑云。

    但如果你看仔细了,便会惊悚地发现,这玩意竟然是一只只台球大小的蜂群。

    不管是数量如此之多,亦或者是体型如此之大,每一样都让人感觉惊悚,自心里涌起一股悚然!

    直播间里的观众全都麻了:

    “卧槽,这他妈是什么蜂?台球大小?这要是被十几只蜂叮一口,那不得是被灌满了呀?”

    “变成可爱的美味蜂毒泡芙了属于是…”

    “那些指头大小的虎头蜂蛰人就足够要命了,这台球大小的我实在不敢想,叮上一口人还能不能活着……”

    “别想了,这玩意要是真在外面有,绝对是食物链的顶端!什么老虎、黑熊、野猪,遇见了全都得绕着走。”

    “确实!这玩意可比什么野兽、猛兽要恐怖多了。”

    直播间里的观众们看着这一幕,心都要跳出来了,头皮发麻。

    而詹姆斯等人甚至都不敢回头,也不敢朝后面开枪。

    这些热武器说实话就是为了对付大型动物的,最开始的目的,也是现在唯一的目的,从来都是对两只脚行立的大型生物造成致命性的打击。

    没错,这个大型生物指的就是两只脚行走的人类了。

    枪械这玩意自从发明出来,就不是为了对付这些小体积的玩意的。

    朝后面开枪,那纯粹是找死。你一发子弹能带走几只?后面那密密麻麻怕是有几万只之多。

    要是被缠上了,只要有上百只一拥而上,你当场就得被大量的毒药注入,皮肉糜烂致死。

    而在刚刚,已经有一个黑人中招了,不只是几百只,而是上千只毒蜂一拥而上,当场那人就变成了一坨烂肉。

    甚至这些玩意跟虎头蜂和马蜂一样,都是吃肉的,那变成烂肉的尸体也没有浪费,全都被吃光了。

    当看到这一幕的詹姆斯等人丝毫不敢回头,太恐怖了!

    “该死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恐怖的玩意!我宁愿去面对恐龙!”有个白人崩溃大喊。

    其中有个黄种人面孔的雇佣兵咬着牙吼:“前面就是陆野他们的庇护所营地了,那里有一条小溪,我们过去那边可能还能活!”

    众所周知,蜜蜂这一类飞行生物是没有办法入水的,一入水就得嘎。

    只要他们能够跑到小溪那边,进入水里藏一会,说不定还能有活命的机会。

    至于他们为什么前不久才给营地送了物资,后脚却招惹了这一群恐怖玩意呢?

    这还要从他们的任务说起,他们的任务就是替背后的那一群老板们收集各种珍贵的动植物。

    而恰巧,他们在前面的山林当中发现了好几窝超大型三角房屋的蜂巢。

    那些蜂巢大得离谱,如果不知道,甚至还以为这是哪些艺术大师设计的房屋建筑。

    直到走近了才发现,这原来是一个个蜂巢,巨大无比的蜂巢!

    而当时有人就动了心,因为自古以来蜂蜜就是滋养品,拥有不少好处。

    他们就提议,看看能不能取得一些蜂蜜,指不定后面能够兑换不少美金悬赏。

    詹姆斯也动了心,于是他们就按照往常的捕蜂办法,让一个人浑身上下抹上烂泥,隔绝气味,过去偷蜜。

    就是那个被马蜂毒死,变成烂肉,后面又被吃掉的黑人,他在过去刚刚触碰蜂巢的第一时间就被发现了,然后……

    身上复盖的烂泥压根没用,当场就被蜂拥而出的巨大毒蜂蛰死,被吃成了一具骷髅架。

    幸好他们才离开陆野的营地没多久,很清楚的知道陆野他们营地附近有小溪,只要躲入溪流当中就没事了。

    “快点快点,还有一段路!”詹姆斯作为他们当中身体素质最好的人,跑在了最前面。

    而在他身后,甚至即将领先他半个身位的,竟然是那个乳巨大洋马丽莎。

    鬼知道这个平常体力并不如很多男人好的女人,为什么突然有了这么强的体力。

    詹姆斯看着脸不红气不喘,甚至还有馀力奔跑的丽莎,骂了一句:“哦!碧池!”

    丽莎一个箭步已经冲过了他,朝前狂奔,身前汹涌起伏:“老大,我先走了,我去给你们探路!”

    “Fuck bitch!”詹姆斯已经无力了,恨恨地骂上一句,抓紧跟在身后。

    他看着丽莎的背影,心中突然想起了前不久她捡了金蕊花残渣吃的一幕,该不会是因为那朵花吧!?

    早知道他就吃了!

    而直播间里的观众们也注意到了丽莎的反常:

    “哎呀我去,这个大洋马跑得这么快?体力这么离谱的吗!”

    “不是说女人的体力要比男人差很多,怎么这个女人反过来了?”

    “难道是众多个例里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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