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地精
    洞穴很大,大到穹顶上的钟乳石像倒悬的山峰,一根一根地从黑暗中垂下来,在火把的光芒中投下巨大的影子。

    这里是地精族聚居了三百多年的地方——不是他们选择的,是他们的身体替他们选择的。

    地精的皮肤苍白得像死人,眼珠是浅红色的,瞳孔缩成一条细线,像是永远在黑暗中摸索的生物。

    他们见不得光。不是不喜欢,是见不得。太阳光直射超过一刻钟,他们的皮肤就会起泡、溃烂、像被火烧过一样。

    所以当初王国把这片半遮蔽的洞穴划给地精族的时候,没有其他种族争抢。谁会想要一个终年不见阳光的洞穴呢?

    但地精想要。他们太想要了。三百多年前,当王国的骑士团从那些大型哥布林巢穴的包围圈中发现他们的时候,整个地精族群只剩下不到四十名成员。

    它们挤在洞穴最深处一个潮湿的缝隙里,靠着地下的水和石缝里长出来的蘑菇勉强活着。

    那些哥布林堵住了洞穴的每一个出口,地精跑不掉,也打不过,只能在黑暗中瑟瑟发抖,听着同伴被拖走时的惨叫,祈祷下一个不是自己。

    等到王国骑士团清理完那些哥布林、举着火把走进洞穴最深处的时候,他们看到的是一群蜷缩在岩石缝隙里的、瘦骨嶙峋的、眼睛在火光中反射出红色光芒的小东西。

    他们数了数,活着的一共三十七只。洞穴的地面上散落着骨头——有哥布林的,也有地精的。

    后来骑士团才知道,在最绝望的那段日子里,有些地精是靠吃同类的尸体才活下来的。

    可以说地精的求生欲,比任何种族都要强。

    那三十七个地精被带出洞穴的时候,几乎全部被阳光灼伤。

    有的皮肤起泡,有的眼睛失明,有的在地上打滚惨叫。

    骑士团不得不用毯子把他们裹起来,连夜运回王都。

    三百多年过去了。地精族从三十七只繁衍到了上万只。

    他们的平均寿命只有四十岁左右,繁殖速度快得惊人,一代又一代地更替,像野草一样烧不尽。

    这种生理条件有好也有坏——好处是族群恢复得快,坏处是永远留不住真正的强者。

    地精的寿命太短了,哪怕修炼到辉金阶,增加的寿命上限也不过人类的百分之四十。一个辉金阶的人类能活两三百岁,一个辉金阶的地精活到接近八十岁就已经是极限了。

    时间不够,再怎么天才,也翻不过那道坎。

    所以地精族从来没有出过魔石阶的强者,从来没有。

    最接近的那个,是现任的族长。他是地精族有史以来最天才的存在,四十岁晋升辉金高阶,在整个人类王国都算得上顶尖天赋。

    但现在他已经快六十岁了,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在衰退,寿命的终点就在眼前。

    他知道自己可能永远摸不到魔石阶的门槛了,除非——奇迹出现。

    地精族的洞穴城镇在半遮蔽的山体内部,入口不大,但进去之后豁然开朗。

    穹顶高得看不到顶,只有一片深邃的黑暗,像倒扣的锅盖。

    洞穴的地面上铺着石板,石板被磨得很光滑,在火把的光芒中泛着暗淡的光泽。

    街道两旁是低矮的建筑,石头的墙壁,木头的门窗,门口挂着各种招牌——炼金工坊、器物铺、材料行、杂货店,和人类城镇没什么区别,只是所有的建筑都矮了一截,门框矮到人类进去要弯腰。

    街道上的地精来来往往,他们的皮肤苍白,在火把的光芒中显得更加苍白。

    他们的个子矮小,最高的也不过到人类的胸口。

    地精的种族天赋不是战斗,是数字。

    他们对数字的敏感程度,在整个王国都找不出第二个种族能比。

    一个地精可以在几秒钟内心算出人类需要拿笔算半天的账目,可以在复杂的商业谈判中同时记住几十个不同的价格和数量,可以在混乱的市场中准确判断出每一件商品的盈亏。

    这种天赋让地精天生就是商人和炼金术师——不过不是药剂的炼金术师,是器物的炼金术师。

    他们擅长制作各种精巧的器械、工具、装置,擅长拆解和重组,擅长从一堆破烂中找出值钱的东西

    地精造的炼金器物,在十年前还是市场上的抢手货。

    但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近十年来,地精那些原本算得上新奇的器物炼金术,逐渐被一批又一批从召唤阵中走出来的异世界人的构思所压制。

    那些异世界人脑子里装着另一个世界的知识——机械、物理、化学、工程,每一个概念都是这个世界的人从未想过的。

    他们设计出来的东西,比地精造的更精巧、更实用、更便宜。一个异世界人可以用几块铁皮和几根弹簧做出一个能自己走路的玩具,地精研究了上百年都没有想出这种结构。

    一个异世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