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真的买了两辆摩托车。
再次看到单子的时候,自然对两辆摩托车的标价差异存疑。
罗正阳解释起来。
“姑父,第一辆车老板愿意优惠价卖。”
“至于第二辆车嘛!”
“商铺老板觉得6000的价格实在太低了,再卖的话肯定亏本,死活都不愿意卖,我也不好强求,最后只能慢慢和他谈。”
“我感觉价格谈到7800差不多了。”
“这才买了。”
“嗯!.......这样也行,反正这个价格我们也不吃亏。”
李学平听到这个解释后也没有继续纠结价格的问题。
其实那是商铺老板不愿意。
完全是罗正阳自己不愿意占人家便宜,主动要求商铺老板按照实价卖给他就行。
当时还把商铺老板吓得不轻,以为罗正阳这位大佬不满意他的服务和态度。
是不是在变相的找茬。
好在最后误会解除。
主要还是罗正阳不想违背自己的做人原则。
第一辆车可以当成人家的赔偿,可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人家的低价,但是第二辆车就没必要,继续得寸进的去占人家便宜。
人家也要挣钱养家。
何况罗正阳现在又不差钱。
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
主要还是罗正阳认为,商铺老板也只是眼神心思不纯而已,又没有动手实际干过。
杀人也不过是头点地。
既然人家已经受到惩罚,就没必要因为这点小事喊打喊杀。
这倒不是罗正阳圣母心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