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绕过屏风,走进会客区。金正嘉的汗毛又有隐隐炸起的趋势,还没想好该说什么,李应迟已经站到了他面前。
准确地说,是站到会客茶几面前。
李应迟赤着上身,显然经过刚才一番苦战,他原本穿着的灰蓝色亚麻衬衫已经不能穿了。他当着金正嘉的面,弯下身,将臂腕中挽着的一束新鲜的浅紫色花束插入花瓶,替换掉原先半开半败的那束。
金正嘉不认识那是什么花,只看见花枝优美,花朵柔嫩,含羞带露。一只修长有力的手随意理了理瓶中花束,凹凸分明的骨节上泛起一点微弱的银光。
金正嘉盯了几秒,倏然反应过来,那不是什么银光,那是……水渍。
他的心口突然又咚咚跳起来,不可自制地顺着那截布满青筋的手臂往上看去,对上一双纯黑的眼瞳。比冰湖底下万年不见天日的黑色礁块更冷冽,更粗砺,从他身上刮擦而过。
金正嘉心惊胆战,头皮发麻,他感觉自己像入室行窃的小偷,被突然归家的主人抓了个正着。
主人不打他,不杀他,只低头扫了他一眼,没有开口说一句话。金正嘉却从那双眼中准确捕捉到了一个字:
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