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张桂芬得知后非常生气,派人仔细调查了一遍。
可当拿到调查结果,两人的沉默了。
一些百姓人家生下女婴,便会选择遗弃。
到底是父母,有的是被逼无奈,有的则是嫌弃女儿。
可哪怕心再狠,有机会让孩子活命,他们也不至于往荒郊野外丢。
除此外,还有很多家境算的上殷实的人家因为迷信溺死女婴才能生儿子的说法,会把生下来女婴溺死。
孩子母亲舍不得,偷偷让人送到附近丢弃。
指望慈幼院能够将孩子收留养大,给孩子一个活命的机会。
作为女子对此自然十分愤慨,福康公主甚至准备对这些人家追责。
明兰却告诉她们,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这其中虽然有各种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大宋厚嫁的问题。
若是不解决这个问题,根本不可能缓解。
这种现象并非民间才有,就连皇家都面临厚嫁拿不出嫁妆的困境。
据估算,一个皇子娶正妻,和公主下嫁的花费,差距在十倍左右。
娶媳妇比嫁女儿还便宜,可谓是非常离谱。
就算是寻常百姓人家也是一样,用赔钱货来形容女子,就是在这个时候普遍出现的。
假设生一子一女,可不会刚刚好抵消。
娶媳妇时,聘礼和其他各种花费需要男方承担。
可新媳妇带回来的嫁妆,却是归新媳妇所有的。
这一点是受到律法保护的。
休妻和离的情况下,女子是可以把嫁妆带走的。
一进一出,都要赔钱。
官宦人家还好,哪怕生下女儿,就算不喜,顾忌脸面也不敢溺死遗弃。
但寻常百姓人家和那些寻常的殷实人家,就不会在乎这些了。
家底殷实归殷实,可真要生几个女儿,光是陪嫁都能掏空家底。
在古人的观念中,女儿始终是外人,家业是要留给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