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收踏马的税
  加征三饷逼反了半个天下,崇祯自己就是靠着“免赋五年”的承诺才稳住北方。

    如今旧事重提,岂非自打耳光?

    “陛下,”周文柏小心翼翼道,“田赋已免,若再征收,恐失信于民……”

    “朕不收田赋。”朱由检转身,目光锐利,

    “朕收商税。”

    商税?

    殿中诸臣面面相觑。

    大明商税极低,太祖定制三十税一,实际执行中更是名存实亡。

    盐茶专卖,市舶司关税是主要商业收入,但也因腐败和走私,所得寥寥。

    “陛下要如何收商税?”新任工部尚书陈子龙问道。

    他是松江府人,对商业颇为了解。

    朱由检走回御案,取出一本手稿——那是他结合两世记忆,花了几个通宵写就的《商税务例草案》。

    “朕欲设‘大明税务总局’,直属户部但独立运作。总局设于京城,各省府州县设分局,重要市镇设税务所。”

    他翻开手稿,“税种分三类:一为交易税,二为所得税,三为关税。”

    他详细解释:

    交易税:所有货物买卖,按交易额征收百分之五。

    但分档——小额交易十两以下免税,鼓励小商小贩,中等交易十两至百两征收百分之三,

    大额交易百两以上征收百分之五。

    同时设起征点,月交易额不足五十两者免税。

    所得税:针对商号,工坊,钱庄等经营实体,按纯利润征收。

    年利千两以下者征百分之五,千两至万两者征百分之十,万两以上征百分之十五。

    每季申报,年终核算,多退少补。

    关税:分常关关税与海关关税。

    重新厘定税率,废除一切苛捐杂费,统一为值百抽五。

    但出口货物退税百分之二,鼓励外销。

    此外还有特许经营税:盐,茶,铁,马等专卖品,商人需投标取得特许经营权,每年缴纳定额税银。

    “征收方式,”朱由检继续道,

    “所有商号必须向税务局登记,领取商凭。交易必须开具税票,买卖双方各执一联,税务局留底联。每月初五前申报上月交易,缴纳税银。”

    “瞒报,漏报者,轻则罚款,重则没收商凭,永不允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