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和这文字狱一比,朕真是明君啊!(打赏加更)
    这样一来众人也就都明白,《红楼梦》一书的成书时间,必然在乾隆朝之前,也就是清朝初期那段天翻地覆的岁月。

    然而仅凭一个冬至日期,虽已将“乾隆成书说”撕开一道口子,却仍不足以让所有人信服。

    天幕仿佛洞察了众人的疑虑,画面微微一闪,新的证据缓缓展开。

    【在中国古代,礼法森严,长幼尊卑有序,书写言谈之间,必须避讳君主及尊长的名讳,以示尊崇。这是千百年来刻在文人骨子里的规矩。】

    “避讳?”嬴政微微颔首,这是他再熟悉不过的东西,秦虽不兴周礼那一套,但避讳君王名号,也是最基本的尊卑之道。

    李世民看到此处,不由想起了什么,点了点头:“避讳之事,确是常理。便如那观世音菩萨,因避朕之名讳,民间多只称观音了。”

    其他帝王也多以为然。

    避讳是规矩,违反规矩自然要受罚,轻则申饬、罚俸,重则贬官、流放,但也大抵在常理法度之内。

    然而,天幕接下来的话,却让所有人的心猛地一沉。

    【然而,避讳的严苛程度,在不同朝代、不同时期,却有天壤之别。

    在清朝,尤其是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文字狱达到顶峰,对“避讳”的追究,也严苛到了近乎变态的程度。

    在清朝之前,若文人写作时无意中触犯了帝王名讳,多被视为无心之失,处罚相对较轻,如打板子、降职、罚俸等,重在惩戒与警示。

    但到了清朝,尤其是康雍乾时期,情况截然不同。】

    天幕之上,血红的字体开始浮现,一个接一个,密密麻麻,几乎要溢出整个画面。

    查嗣庭案、胡中藻案、徐骏案、程明湮案、王锡侯案、徐述夔案、汪景祺案、吕留良案、庄廷鑨案、戴名世案……

    一个,两个,三个……

    那些名字一个一个地跳入万界众人的眼中,起先还有人试图数一数,可很快便放弃了。

    太多了,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令人头皮发麻。

    这……这是什么?!

    联想到刚刚天幕所说的文字避讳,所有人心中都涌起一股不详的预感……

    不会吧……不会真的是他们想的那样吧?

    【查嗣庭案,发生于雍正四年。

    查嗣庭为江西乡试主考官,出题“维民所止”。

    这本是《诗经》中一句极寻常的话,然而有人向雍正皇帝告发,说“维”“止”二字,乃是取“雍正”二字去头!意喻砍雍正皇帝的头!

    查嗣庭因此被捕入狱,病死狱中后,仍被戮尸枭首,其子坐死,家属流放。

    就连其当地士人因该案被停止科举数年。】

    “维民所止?”欧阳修直接拍案而起,“此乃《诗经·商颂·玄鸟》之句!邦畿千里,维民所止!乃是称颂疆域辽阔、百姓安居之语!何其堂皇正大!怎会……怎会与那等大逆不道之事牵扯?”

    魏征更是须发皆张:“荒唐!荒谬!仅凭二字字形,便诬人以谋逆大罪,还戮尸枭首,株连家人!此非治狱,乃屠杀也!”

    “这不也正说明了那帮蛮夷的无知吗?连这等经典都不知晓,反而用这种方式解读,愚蠢。”刘禹锡冷笑。

    【胡中藻案,发生于乾隆二十年。

    乾隆阅读其诗作,从中摘出“一把心肠论浊清”、“老佛如今无病病,朝门闻说不开开”等句,认定其加浊字于国号之上清、讥诮朝廷闭关锁国,实属大逆不道。

    胡中藻被处斩,其师、友、门生故旧,牵连获罪。】

    “浊清……”朱元璋咀嚼着这两个字,脸色铁青,“只因诗里有个浊字挨着清字,就说是在骂国号?他娘的,这要是按这个标准,咱大明那些文人写的诗,随便一扒拉,能找出多少明字前面加个破字的?都该杀?都该抄家?”

    刘伯温在一旁低声叹息:“此非治天下,乃怖天下也。”

    【徐骏案,发生于雍正八年。

    徐骏上书奏事,误将“陛下”写成“狴下”,被指大不敬。

    后在搜查其诗稿时,发现一句“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被解读为讥讽满人不识汉字、不通文墨、不配统治中原。

    同时还有另一句“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认为“明月”代表明朝,诗句是在怀念前朝。

    徐骏被斩立决。】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刘邦愣了一下,随即声音就变了调,“就这?就因为这杀头?!那乃公要是哪天说句清风不照我,岂不是要被当反贼剁了?!”

    萧何嘴角抽搐,已经说不出话来。

    【汪景祺案,发生在雍正初年。

    汪景祺在《西征随笔》中,记录了年羹尧的功绩,并称“皇帝挥毫不值钱”。

    后被人告发,雍正帝大怒,以“讥诮圣祖(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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