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太忙,愣是没顾上这事儿。”
从头到尾,秦叙白都处在晕乎的状态。
他知道日子会好起来,却没想到会这么好。
不过,林姐姐一直揉他的脑袋,看来还是把他当孩子看待了。
唉,也是,黑省的男人都长得人高马大的,而他却瘦瘦小小,一身排骨。
食补,必须食补。
他得让林姐姐把他当男人看待!
“好,我都听姐姐的,晚上就做猪肉炖粉条怎么样,我再给你添一道酸辣白菜。”
秦叙白急需展现自己的能力,他别的暂且不行,但厨艺还是很拿手的。
“行,要我帮忙吗?”
林雨桐不想沾手,却做出挽袖子上场的模样。
甭管想不想干,情绪价值一定要给到位。
“不用不用,就这点活,我一个人干就行,你忙了一天,赶紧躺炕上休息一会儿吧。”
林雨桐也很听话,让她躺她就躺,根本不玩虚的。
身下是烧的热热的炕,屋外升起寥寥炊烟。
此时此刻,好想来根烟,怪不得男人都喜欢结婚呢,嘿嘿,她也喜欢。
秦叙白这手艺真是没得挑,难怪统爹挑来选去,最后还是推荐了他。
除了身子骨弱点儿,别的真是样样都好:勤快肯干,做饭香,长得还俊,哇塞,简直赚大发了。
晚上,两人躺在炕上。
尽管算是新婚夜,林雨桐对秦叙白没有产生任何世俗的欲望。
没养好之前,这小身板还是别折腾的好,本来就虚,要是再来个精什么人亡,她就变成二婚了。
而秦叙白却僵着身子,恨不得连气都不出。
良久,见林雨桐不动他,脑子又开始胡思乱想。
她其实还是对他有意见吧,毕竟他耍了小手段。
不不不,不会的。
姐姐,对他这么好,又是买肉给他补身体,又是给他买衣服,还让他明天去买鞋子。
没有人会为一个不喜欢的人,这么劳心劳力。
那证明姐姐还是喜欢他的。
那她为什么不动他呢,难不成是他心思龌龊,结了婚,就想困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