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的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每个提问都很是较真,已至于说的不够圆融。
她懊恼自己欠缺思虑,试探地补救圆场:“但那是八岁的我,十九岁的我遇到王爷,只会唤……大哥哥。”
她伸手揪住他的衣袖,小心翼翼地试探:“唤王爷‘大哥哥’,可会失礼?”
邬序垂眸,看着她揪住他衣袖的手。
她这句“大哥哥”带着几分刻意的讨好,又带着她这个年纪特有的一点软糯。
他眸光明明灭灭,复而抬眼看她:“你日后要似八岁时那般唤他?”
一口一句“书禾哥哥”?
戚姝连忙摇头:“自然不会,年岁相仿,当直呼其名。”
小孩子才会“哥哥妹妹”的唤,大人怎会?
邬序听了前半句,神色微微松了松,但“年岁相仿”四字,莫名令他不适。
他不再纠结称呼的问题,兀自问道:“你喜欢猫?”
戚姝如实回道:“我只是喜欢福福。”
她松开他的衣袖,取出袖子里的绯紫色暖手囊:“福福便是我昨夜同王爷提过的那只小猫,秦书禾说它两个月前没了,用它的毛做了这个。”
“小时候在侯府,常常身不由己,是福福让我头一回觉得,原来我也可以握住些什么、改变些什么。”
看着它从奄奄一息到长出血肉,能跑跑跳。
那种护住一个小生命的欣喜,一点点积攒成她面对人生的勇气。
邬序望着她,缓声道:“你已长大,现在你可以握住改变的,是你自己的人生。”
不再只是福福而已。
戚姝听得出他言语里的认可与鼓励,只觉得心底的那份勇气又更足了些。
她动容地点头。
邬序朝她伸手:“给我瞧瞧。”
她将暖手囊递过去,他接过来翻看了一下,墨眸沉沉,忽地问道:“你的女红如何?”
“尚可。”她答得谦虚。
“陆恒既已脱险,你一日不去陆府无事的。”邬序将暖手囊还给她,口吻随意,“库房里有一块玄狐皮,你明日得闲,拿它重新缝制一暖手囊。”
戚姝愣了下,婉拒道:“玄狐皮这样贵重,拿来做一只暖手囊,倒显得糟蹋了,我本也没打算要用,不过是留个念想。”
邬序沉声:“既是你的念想,便值得用最好的东西装着,怎会是糟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