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再多说什么。毕竟和他认识已经算是幸运。如果结婚,我是愿意我的另一半帮我照顾我的孩子们。但是如果只是恋爱,我觉得这依旧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更何况,半年之后能不能在一起也不一定。毕竟现在的我,真的不想再相信任何人。哪怕,丁木子确实给足了我各种安全感,也能随时看出我的不快乐。但是,我仍旧告诉他,“你就是个小孩子。等到半年后,你带我见了你的家人,告诉他们,我离异两次,两个儿子。然后你就会发现,这个世上不是你想要什么就可以得到什么的。”
他一再的告诉我,让我相信他的家人,相信他们的开放程度完全会因为我这个人而接受我的过去。就算他们不愿,他也只想和我在一起。只要他坚定,就请我相信。
可是,这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啊。我经历那么多,我又怎么不会知道,真正在乎一个人的时候,他的好,比在一起更重要。
我能有现在的陪伴,已经很知足了。我的要求不多,只希望活当下,依旧顺其自然就好。如果有被反对,我身边的那群人,我自然是不会听得。但是他身边的,我只想让他好过。
“你等着吧。我会让你知道,我也是从来只听我自己的。”丁木子对自己充满信心。
而我,仍旧觉得,这真的只是一个小孩子。仅此而已。
回归正传。
一开始和王翔离婚,也许确实只是一件小事。
后来的我其实也意识到,真正的婚姻其实就是两个人在一起,其他人真的与自己无关。如果两个人能在一起,将自己的小家过好,无论朋友还是亲戚,只需要偶尔联系也是无妨的。但是这件事是在多年以后我才明白的,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我自然是没有想要再婚姻的想法。
可是离了就是离了。如果说当时我说三次离婚复婚是个笑话,但是至少那个时候我又确实在等他。只不过后来的他,来的太少了。
有一次,他妈妈突然过来,我还说让她去我们家坐坐。但是那时候忘了什么原因,她并没有上去。所以,我真的又给过机会,可又真的错过了。
一开始刚离婚时,签的协议恨不得抚养费给了全部。但是除了那丢在地上的五百块外,他没有给过一分钱。不给抚养费,我为什么要让他带孩子走呢?所以我是拒绝的。
记得很清楚,等到下半年的时候,我开始找自己的租房子记录以及开销记录,各种打印,然后申请了法院。当时法院的三百块我明明写的费用男方出,但是最后还是我付的钱。当然,当时我要求法院让他把辰十八岁的抚养费一次性给齐,每个月一千块。毕竟那半年,他是分文不出。
但是滑稽的是,他的亲戚在法院工作。所以她各种劝和,希望私底下和解,然后不要上诉。于是后来得到的结果就是,半年前的抚养费最后只给了两千多一点,算是之前作废。因为他说他没有那么多钱。而抚养费,从一开始我说的五百,到他说的五千,最后结论是每个月八百块,每周都可以接走。
我同意了。
后来事情变成了什么样了呢?难道和我一开始所想的,去公园一起?带孩子一起?不,那五百块是第一次离婚后去公园,也是最后一次。
后来他给了八百块,第一周终于如愿把辰给接回去了。
那个时候,辰大概有半年没有回过他们家了。他觉得异常开心。
第二周休息,好像也如约接走了。
那个时候神婆之后,我和辰住的地方,没有再做过一次噩梦。每天都是我给他讲着故事,安然入睡,一夜到天亮,很是踏实。
第三周,我和辰放学后就在等他们。但是没有消息,没有电话,也没有人。
我们等了很久很久,辰觉得无比失落。
他一直问我,“妈妈,爸爸什么时候来接我?”
“我不知道。”我看着怎样也打不通的电话,我真的不知道到底那一天有多么忙。如果有事可以提前说,可是为什么给孩子满满的期待之后,却又有突然消失了呢?
我忘了后来有没有解释。我也忘了其他。
只记得他再提出接辰的时候,我对他说,“不用接了。抚养费以后也不用给了。以后我不会让你再接走了。”
他问为什么。
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我只是不想让辰从惊喜一点点变成失落。最后连个消息都没有。
如果一个男人真的很舍不得自己孩子。那么为什么明知我们在哪里上学,哪里住的情况下,一次都不愿意去等我们呢?
那天我不让他再接辰,他还录了音。他告诉我,是我逼人太甚。
但是有一点他做到了,就是抚养费不再给了。而且这不给,坚持下来就是近七年。
哦,对了,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那个时候,乔坤回来了。所以电话录音里面,好像还有我说的,“你不当辰的爸爸,还有别人可以做他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