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朋友,想有自己的爱好,想有自己的生活,想有爱与被爱的情感。我想被这个世界给融洽和接受。我不想再经历这些伤痛。我不想再逃离生活。我想平静的活下去。我不想再那么累了。真的不想了。
2012年,我又一次换了一份工作。我和我的嫂子在同一家文具店工作,所以这一次,我的养母终于不用再心累了。
每天的规律就是和她一起上下班。那家文具店除了文具之外,还有各种玩具礼物,运动器材,所以每次售卖都是大批进货,生意很是不错。
那个时候我和她一样,都只是里面的一个小小店员,有人来了只管帮他们找货就好。我记得那个时候里面有个送货的女人也叫做木木,不过后来她有事情辞职了,所以送货的事情就交给了我。
其实像那种清闲的工作,我拿了工资也会觉得心里不安。反而这些付出体力支出的,会让我觉得自己还是有用的。但是工资,再一次变成了八百块。不过这个对我来说,意义不大。毕竟三福的销售和另外的固定,完全是看个人的。所以我就很享受送货的那种轻微苦力加享受自由风的味道。
那家店铺真的蛮厉害,有的时候我会给部队送过去,有的时候也会给法院送过去。记得有一次,我的脚受伤,只能穿拖鞋。然后到政府门口时,保安拦住我,告诉我拖鞋是不能入内的。但是当看到是因为脚受伤时,他就说了下不为例。如果不是他,我又怎么会知道政府连鞋子都要管呢?后来去派出所送货,也是跟那里的警察聊的不亦乐乎。
我的贴吧仍旧在玩。但是只当朋友,不再想其他。
所以,后来贴吧里经常有人找我,只是单纯的见个面,一起吃个鸡腿就各回各家。又或者有的想让我帮忙找工作,我就四处帮忙问,然后他们合适后再对我说声谢谢。还有一个人直接带我去一间后来我最喜欢的店铺,小零厨房。那里的零食和生活居家用品,应有尽有,国外进口也有。即使小贵,但是真的很喜欢。以至于后来,我时常去那里消费。很是方便。
那个时候的日子,真的挺充实的。
直至后来,我去见了一个贴吧里的一个男孩,只是碰了一面,然后就走了。
隔了一个月还是多久。有一天,一个夜晚,雨天。他告诉我,他的身份证正在补办,没有地方住,能不能让我收留他。
那时候的我其实无心再谈对象。但是对于朋友的帮忙,我还是尽其所能。只是那个时候我还在养母家。
我告诉他,可以的。但是我家里人都在,不能让他们发现你,你可以悄悄地进来。但是,我们之间不能发生关系,第二天你再早点走就好。
他说可以。
继薛金保之后,几年了,再一次让一个男人偷偷摸摸来到了养母家。
我本以为真的会各睡各的。毕竟被子当时我都给他准备了一条。
但是,人心真的看不透。也或者,这世上真的善恶难辨。
如果反抗,就被他们发现。所以我选择了默不作声。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走了。
“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就要跟他睡觉。”脑中再次浮现出这句话。
可是,我不喜欢他。但是,发生了,是不是就代表两个人就一定要在一起呢?是不是要负责呢?也许相处合适,是不是就可以结婚永远在一起了呢?
后来,我忘了什么原因,我不再在那家店里工作了。
那个时候,云清因为她对象在外面,所以她准备去找他。而她租的房子还有一年时间,空着也是浪费。而我,从未在外面住过,所以我想去试试。
当时,我又找了一家甜品店做学徒,每天早上五点半就要上班,下午两三点下班。因为养母家离得实在是太远,所以就跟养母说了很久,然后就搬到了云清这里。
巧的是,那个男孩的公司离云清这里走路也不过十几分钟。我提了在一起,然后他就也住了进来。
那个时候算是第一次同居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因为每天早上我四五点就已经起床,然后上班。而当我下班的时候,他却还在上班。有的时候他会工作很晚,回来后,我就已经睡了。又或者,他回来的早了,也是没说几句话就各睡各的了。是在一张床上。但是,我并没有感情。
后来,我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粉色的,非常可爱。
这是我和他唯一的交流。
每天摸一摸小狗,或者因为小狗不小心被自己关进卫生间,然后嗷嗷叫。又或者,给狗狗洗澡,给它吹风擦干。
他做的唯一一件让我感动的事情是什么呢?
就如我说,魏博只是提醒我骑车时左右方向灯要记得打开,所以我感动。
郭秋成给我买了一身保暖衣,我感动。
而他,是因为那天狂风暴雨,我那